我的信用不能只听电信企业的?
    2007-04-23    肖华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有过手机长期欠费行为的人,今后要小心了,因为手机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最终,会让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吉林六家电信企业的用户缴费信息都已经实现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对接,如果一个用户无故欠费超过两个月,相关信息就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而这个记录将影响到是否对该客户发放贷款。(4月22日中央电视台)

    是否按时交纳通讯费等费用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实行“信用株连”政策自开始时,就受到了许多人的质疑。在这些质疑的背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如何确定“无故”,即什么情况下是无故?可是我们看到在用户缴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上,用户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什么是“无故”,什么是“有故”,全由电信企业说了算?这难免让人对征信的公平、公正产生怀疑?
    其实很多时候,电信用户不按时缴费都是有原因的。不是吗?每年评出的垄断行业和霸王条款中,电信都赫然在目。手机双向收费、漫游费、固定电话月租费等,消费者喊取消喊了多少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也提议了多年,但是电信企业一直漠视公平和民意,坚决不取消,从中谋取暴利。据专家分析,我国电信企业的利润率高于20%,而其他国家不超过10%。
    消费者交纳这样的费用能舒心和心甘情愿吗?不交或少交也是消费者对电信企业的不满和无声的抗议。面对这些,消费者拖欠话费能算不是“有故“的吗?但是只听电信企业的,他们会承认首先是自己不讲信用,才导致消费者拖欠话费的吗?恐怕答案多半是否定的,他们会把这一切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把这些消费者纳入无信用记录。
    信用需要靠双方来建立,评价一个人有没有信用,不能只听和其直接利益相关的一方,需要中立的一方来做。这是信用建立健全的国家带给我们的启示。如美国的征信机构为消费者信用局。美国规范个人信用的相关法律体系是以《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欧洲个人信用制度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政府通过建立征信机构,强制性要求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征信数据,并立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如果发生拖欠费用问题纳入个人信用并只听从电信的记录并推广,就很难保证不出现一些垄断企业利用个人信用,更加肆无忌惮的欺骗消费者,强迫消费者接受霸王条款和垄断,那么个人信用也就失去了应有的目的。这恐怕不得不让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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