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期待消协有怎样的“变身”
    2007-04-16    张贵峰    来源:济南日报

  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这意味着,当中国内地众多的协会组织尚在因“社会筹资”而倍感艰难与困惑的时候,中消协——这个在中国牵涉人数最多的社团组织,已经悄然“变身”吃上了“皇粮”。据悉,迄今为止,能够享受这一“待遇”的,在中国内地只有中消协一家(4月14日《中国经营报》)。

  对于中消协的这一“变身”,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有关专家,均不无担心和疑虑:“中消协,将是谁的消协?”“谨防被消费者否定。”应该说,出现这样的担心是不无道理的,因为依据直观的社会经验,“吃皇粮”往往是与“办官差”相伴随的,意味着,主体身份从民间转变为官方,俗语所谓“吃粮当差”,或曰“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而如此一来,一个“吃皇粮”、“办官差”的消协,还是消费者的消协,能认真维护他们的利益吗?
  不过,仔细体味此一消协“变身”事件及相关背景,笔者以为,上述担心其实并非事情的关键。首先,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没有变身“吃皇粮”之前,中消协事实早就是具有官办色彩的中消协,而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民间社团组织或者说消费者自己的组织。众所周知,在我国,依据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于民间组织实施的是所谓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民间社团组织的组建,除了民政部门外,还必须确立一个政府“主管部门”。这也就是说,民间组织如果不首先从体制上依附于官方,接受官方部门的“主管”,它往往便没有合法性。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中消协,无疑不会例外于这样一种社团管理体制。这意味着,无论有没有此次“吃皇粮”的变化,中消协实际上一直都是有官方背景的。
  再者,在现代社会治理环境下,民间社会组织“吃皇粮”或者接受政府经费资助,其实并不一定就等于它必然会丧失独立自主性。这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国际社会与国际市场中的行业组织除自己筹集活动经费之外,接受政府资助是一条通例,日本、德国等一些大型或全国性商会就长期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我国行业协会在财务问题上,应该“走向既独立又不排斥混合的体制”。
  事实上,这种既接受政府资助又保持独立的体制,在国外不独表现在行业协会中,在其他许多公益性社会组织中,同样十分普遍,一方面政府有给予资助的义务,但另一方面,政府却不能因此而获得直接干预其活动的权力,如我们熟悉的国外的“大学独立”体制,就是这样的。
  由此不难看出,中消协的“变身”问题,要害其实不在于它是否可以和应该“吃皇粮”,而在于,如何从体制上真正确保其作为社团组织“来自民间、服务民间”的独立自主性,并使这种独立自主性不因经费来源的变化而变化,从而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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