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查询费叫停只是个开头
    2007-04-09    记者:余彦君    来源:晶报

  律师认为,停止收取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将是大势所趋
  中国银行行业协会叫停银行卡ATM机境内跨行查询费的消息出台后,受到了很多市民的热烈回应。不过,截止到昨天下午,深圳还没有银行出台明确的停止收费时间表。法律界人士表示,这次叫停只是一个开头,停止收取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将是大势所趋。而银行要收费必须与客户平等协商,并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

叫停收费顺应民众需求

  “跨行查询费被叫停,还是很让人高兴的。”家住梅林的一位杨小姐昨日表示。她说,自交行开始收取跨行查询费后,她几乎就没在其他银行ATM机上查自己太平洋卡余额了,她经常要多走一段路,找到交行ATM机取现金时才查余额。“跨行查询费虽只有0.3元,但我只是看看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居然要收费,心里总觉得很别扭。”
  有杨小姐这种感觉的市民还有很多。不过,记者昨日了解到,截止到昨日下午,深圳尚没有银行对停止收费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表。虽然日前有消息传出,交行总行在中国银行行业协会叫停收费之前已下通知,要求各分行停止收取跨行查询费,但交行客户中心昨日表示,暂时还没有接到通知,这个消息也没有得到交行深圳分行确认。
  此外,昨日有消息称,重庆市金融办已经牵头,联合中、农、工、建等银行共同商议实施停收措施,但记者昨日采访后获悉,深圳金融办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统一行动。相关人士表示,跨行查询费叫停主要是因为人大代表的建议,人大代表反映的是普通百姓的呼声,而取消收费的决议也是考虑到了民众的需求。

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

  关于银行卡跨行查询费,中国银行行业协会表示,与目前的《价格法》和《商业银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无抵触。不过,广东正翰律师事务所肖文全认为,商业银行收取跨行查询费的做法并不合法。“银行和客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银行要收费,就必须得跟平等的合同主题的对方,也就是客户进行协商之后才能收费。”
  他说,银行如果仅仅以内部文件或者一纸公告,在没有经过合同对方的同意后就开始收费,这种行为首先就没有法律依据,其次则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次收费叫停,首先是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双方平等主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要求;其次,这次叫停也是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第三,近期外资银行即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服务上的优势自然给中资银行带来巨大的压力,这也使得中资银行必须打破照惯性思维,如果继续持“老大”心态来对待普通消费者,将受到越来越汹涌的质疑。“停收跨行查询费只是个起点,停止收取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将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除跨行查询费外,商业银行在未征得客户的同意后,就开始收费的项目还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跨行取款费等。

外资银行收费事先告知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将“叫停”行为与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压力联系到一起有点儿牵强。目前,多家中资银行至今尚未收取跨行查询费,银行收费与否是各自根据市场变化而定的。实际上,中间业务收入一直是外资银行收入中的重要部分,外资银行的收费一点儿都不含糊,标准也比中资银行高得多。
  如在外资银行开户后,3个月后才能销户,提前销户收销户费,汇丰提前销户费为410元人民币。在取款上,渣打银行在本市取外币,只有优先理财客户免费,创智理财客户收取总金额0.25%,每笔最低50元人民币。
  不过,外资银行收费标准虽高,但外资银行收费明码标价,客户可自己选择是否接受付费服务,而中资银行目前很多收费项目,是事后加收的项目,也就是说,客户以前与银行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收费条款。“中资银行要想收费,那么就应该在合同设定相应条款,这些条款如果对客户不利,就应该对条款进行解释,客户认同这些条款和解释,那么才会对客户产生约束,否则是无效的。要想客户接受付费服务,就得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肖文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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