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总拿“个人行为”当挡箭牌
    2007-04-02    毛建国    来源:《农民日报》2007-03-31 3版
  开工近5年、规划投资达3亿元人民币的“华夏祖龙”有可能成为一条“烂尾龙”。3月27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透露,“华夏祖龙”项目尚未通过环保测评,环评专家已到达始祖山施工现场进行调查。而当地政府称,这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
  又是“个人行为”,还与“政府无关”!
  之所以加上“又”与“还”字,是因为类似这样的解释,我们已经听过不少了。话不扯远,就说近期。据2月13日《海峡都市报》报道,云南富民县老首山数千平方米的裸露山体,全部被人用绿色油漆喷刷了一遍。开始媒体报道是当地林业局所为。然而,没过几天,所谓的真相便“出笼”了,当地政府解释这是“个人行为”,是一老板为改变自家风水而擅自行为。富民县委宣传部领导说,“这是一起被夸大的事件”。
  是否被夸大暂且放置一边,此时我们回过头来看“油漆大山”与“华夏祖龙”情节发展是何等相似。“油漆大山”起自2006年7月,“华夏第一祖龙”始建于2002年,这么长的时间,如此浩大的工程,当地政府竟然若无其事,静观其变。一见媒体报道,赶紧宣布与“政府无关”,纯为“个人行为”。这不是很搞笑吗?这样的解释,怎么看都给人一种油漆真相的感觉。
  也许这确实是“个人行为”,可是这是极端荒谬的“个人行为”,这是违规甚至违法的“个人行为”———这两个项目均未通过环保部门的测评。面对如此“个人行为”,政府应该积极有为加以干预给以纠正。可是这么长时间,政府、当地主管部门干什么去了?难道是耳未闻、目未睹?
  姑且承认这是“个人行为”,可这不是政府免责的理由。河南省生态学会理事长吴明作博士对“华夏祖龙”不无忧虑地说:“在国家森林公园里修建如此大规模的水泥建筑,不仅会破坏植被,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的完整性,还会阻碍动植物的自然传播,更不可能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对于这些危害,难道当地政府看不出来?看不出来,这是能力的问题;看出来了而加不以干预,这是态度问题。无论是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其直接后果都是政府无为。这不是“个人行为”这件美丽外衣所能掩饰的,所能油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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