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且慢忙着批斗
    2007-03-28        来源:中经论坛
  自从单位自建房政策实施以来,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声音都有。当然各持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笔者以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无论是单位自建房,还是廉租房,又或者是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作为一种缓解高房价矛盾的有效形式。房价高自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市场调控也好,房产开发商也好,这些都不是我们哪一个人可以左右得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产生激烈的供需矛盾,而房产制度的多元化或多或少总可以缓解一下突出的矛盾,让一部分人可以享受到实惠,找到一个安身之所,也算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政府手里有钱有地,就应该帮助建廉租房,不是帮助买房子……从经济学来看,房价高是市场决定的,我们用一个低于市场的价格去建房买房,那么这个差额从哪来呢?有人捡了便宜,但这个便宜是谁的损失呢?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说到根本问题上。问题的关键是目前的房价已经不完全是市场决定的结果,房价的高涨不下必定存在着大量人为的外界因素。这个市场价格已经打破了传统那种单纯意义上的供求决定价格的规律,所以说市场价格也就根本不能作为一个衡量的标准,那个差额的存在也就不能说是让谁捡了便宜。说白了,其实我们所看到的低价买到的房子,最大的损失者就是房产开发商,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在他们掌控下的那个利益标准。如果这样也算是损失,那过去百姓一直花高价钱买来房,这个损失又该谁来补呢?
  目前的问题是,高房价所带来的利润到底到了谁的腰包?是国家还是某些有居心的房产开发商,还是那些恶意炒房者?不少人说经济适用房也好,单位自建房也好,都是对我们国家经济的一个冲击,但是究竟是什么情况还需要再去考证。不能因为一点经济上的损失就把一项利民的政策一棒子打死,这也不该是我们的作风。
  不管自建房政策的实施到底该褒该贬,留给事实来评价。当然,无论实行什么样的房价政策,能够享受到实惠的总是一部分人,但笔者以为,能够解决这一部分人的问题总比什么问题都不解决要强。公平总是相对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为什么房产市场也应该实行多元化的原因。这种政策对你公平了,那种政策对他公平,任何一种政策,只要能有人享受到实惠,而且这部分人不是脱离群众的小部分人,就可以了。因为房价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一天两天或者一个两个的政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一步步来,才能够实现最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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