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不类的“长龙”应休矣
    2007-03-26    作者:吴祚来     来源:《新京报》
  河南新郑市的始祖山上,正在修建一条高9米、宽6米、长达21公里的水泥长龙,修建完成后还将在龙身上贴满汉白玉石片与镀金龙鳞甲,它的商业卖点寄望于有人在龙鳞上刻上自己的姓名,以证明自己是巨龙的一片鳞,而且,还将有配套的人文景观诸如:慈孝廊、忠义廊、报国廊、英烈廊建筑。(据《河南商报》报道)
  宇航员在太空中肉眼无法看到中国的长城,这已被有关机构证实,而今后坐飞机经过新郑,却用肉眼可以看到这一雄伟的用水泥堆垒出来的中华始祖巨龙,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一个破坏自然生态、无人文价值的工程最终可能被废弃在始祖山上。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它对自然生态的破坏,高过9米的水泥长墙据说可用来防风固沙,但郁郁葱葱的始祖山只要不人为破坏,根本不存在固沙的问题,它人为地增加水泥墙的高度反而会阻滞气流,影响当地的气候。影响更大的是当地的动物迁移,两面山上的野生小动物只要是没有翅膀的都不可能实现山两边的迁移,有些动物家族可能会因此永远两地分居不再重聚。这一点不知当地有关部门有无调研报告进行论证?
  早在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道士李国正奏请皇帝在昭应县建立一系列祠堂,包括建立一座龙王庙,皇帝恩允,但昭应县令梁镇却直谏皇帝,说龙生渊水之中,建庙之地涸而无水,何必劳民伤财?皇帝看见县令言之有理,收回自己的批文,不建龙王庙了。
  而自古至今,总有一些人总是以龙或其他宏大题材来大兴土木,以满足自己一已私利。如果要积德行善的话,救济穷人、修缮校舍,这些慈善事业光彩事业都更有社会价值与影响力。寄望于更多的人将姓名贴附在水泥巨龙上,即便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能收回数十亿元的巨额投资吗?
  我如果是一个旅游者,是不会花费金钱将自己的名字刻在那些没有任何保障的石片上的,而一条水泥龙身上刻满各色人名,它又有何种诗意何种寄托?读过《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人都知道,“祖龙”二字并不一定是龙之始祖之义,秦朝时人们将秦始皇喻为祖龙,咒骂“祖龙死”来暗喻他将入地或升天。
  这也是最没有文化含量的反人文工程,它的文化内容还停留在一些忠孝节义概念上,这些内容随处可见,而对这些忠孝节义类的历史人物的遴选,却不是一般地方文化部门可以把握的,即使是由国家博物馆来布展这类历史人物与故事,也是一大难题。
  像这样规模宏大的土木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首先应该有市级以上的人大通过审批,因为它影响的将是一个地区的自然生态投入,一旦失败,遗患无穷。而它如果建设“成功”,也并不是一件真正有功德的人文盛事。因为它没有张扬真正的人文精神,没有尊重自然生态。
  我们真诚地希望当地政府从自然与文化角度深思熟虑,重新评估这一工程,这才是对企业对社会负责任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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