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改革外压还不够
    2007-03-22    吴木銮    来源:证券时报
  在3月20日举行的“2007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官方首次明确表态,将在全国推进“双改单”进程,同时降低高高在上的移动漫游费。有关官员还明确表示,今年信产部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降低国内漫游费。
  其实原来信息产业部吴基传任部长时,他就宣称要实行全国长途电话资费降至本地通话水平的改革。互联网的发达,从技术上说,从广东用户用固话与北京的一个用户通话,与广东用户与本地的另一用户通话成本上基本一致。而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很早就认为,手机漫游费完全可以取消,因为当用户漫游至外地时,只需由其号码所在地运营商向漫游地运营商传输该用户的基本材料即可,在国内由此产生的漫游成本实际上已趋于零。
  即使是一家私营企业,成本趋于零的收费也是早可停止,公用企业更应如此。但之所以呼声很高,电信企业却对许多收费的解除一拖再拖,就是抱着能多收一天就多一天“外快”的心理。这几年的现状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国内电信业一些收费项目被废止,但是他们又从现行收费中分解出大量的可收费项目。比如收了来电隐藏,又收来电显示;收取短信费,今后可能还要收短信息的回执费。
  因此,真正要降低电信资费,让百姓受惠,绝不可寄望于电信企业的良心发现。一个流传甚广、讽刺电信业重复收费的笑话,讲的就是使用公用厕所时,用户不仅被收使用费,还要被收选位费。但是在现实中,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人会与收费员当场吵闹。如果有很多人为不合理而吵,那收费就没那么顺利了。道理相似,如果有很多人为各种不合理的电信收费而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那乱收费至少不会有那么多。
  就这个意义上讲,福建消费者丘建东和戴元龙等维权者的所作所为意义就非常大。福建莆田消费者戴元龙就要求当地电信公司提供话费清单,他认为,作为消费者要求电信公司提供“本地话费计费原始数据”是“天经地义的事”。
  结果,法院判决的结果颇有戏剧色彩。在之前国内大量同类案件消费者败诉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法院———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以目前技术条件所限无法提供本市话费清单,并非民事免责事由,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此要求电信公司向原告提供其住宅电话“自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本地话费计费原始数据”。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以前去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存取款经常碰到的事:费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快排到自己了,营业员突然拿出一块“技术故障”的牌子,结果顾客一切的等待都白费。现在竞争多了,也比较少见这种事例的发生。不过,也可能产生另外一些可导致社会成本白白耗费的事情。因此,关键的还是外围的压力和刺激可以使百姓得到实惠。
  有意思的是,全球最大的通信商沃达丰主动承诺,准备在最近将该公司的漫游费降低大约40%。因为他们担心欧盟会在管制漫游费用方面做出更加苛刻的规定。如果国内有更多的消费者有较真的精神,再加上睿智的法官和兢兢业业的监管者,电信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自然会逐步消除。而且,在无法获得不正当的收入后,我国的电信业将会更注重提升他们的实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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