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怎不“与国际接轨”
    2007-03-22    张晨悦    来源:南京晨报

   在“2007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祝军副司长透露,2007年,信息产业部将针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管理实施评估,在听取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信息产业部将争取在2007年内实现漫游资费的明显下降。(3月20日《搜狐IT》)

  今年“两会”期间,呼吁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正如手机单向收费实现后,消费者却发现单向收费居然还收月租和漫游费一样,手机漫游费之争在会后也迅速由“是否取消”变成了“降低多少”,消费者似乎又重温了那种被“忽悠”的感觉。
  在手机漫游费之争愈演愈烈之际,移动运营商却绝口不提以往战无不胜的法宝“与国际接轨”,究其原因,就是随着网络信息的普及,原本神秘的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也被曝光在公众面前。事实上,它只需要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几乎等于零。从国际上来看,其他国家也极少有收取漫游费的现象。如美国多年来全国同网同价,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欧洲各国不但没有国内漫游费,国际漫游结算费也已被强制取消。
  而在我国,手机漫游费在移动运营商的各项业务收入中一直是利润最为丰厚的一块,且成本并不高。近几年电信资费水平不断下调,漫游费却居高不下且岿然不动,主要原因就是在漫游费上各电信公司仍基本处于无竞争状态,运营商没有降价的动力。而且,漫游收入在运营商的收入比例中相对较高,一旦降价,对其影响较大。据统计,国外发达地区消费者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 10%。
  当前,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大,要缓和二者之间的分歧,就要在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当然,在这其中,企业需要有一个基本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态度,真心实意地让利于民。
  而要让基本处于垄断状态的移动运营商能主动让利于民,就要看垄断这块坚冰何时能被最终打破。首先,我们期待《反垄断法》尽快出台,从而从源头上根本遏制垄断行业牟取暴利的行为。在法律出台之前,公众只能寄托相关部门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角度出发,降低电信通信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双向收费、各种套餐和移动漫游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明明白白消费。最后,只有加快国内移动通讯业的重组,打破运营商“一家独大”的力量失衡局面,才能使市场形成更有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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