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零成本还是低成本 手机漫游费出生证合法吗?
    2007-03-15    徐英    来源:青年周末

    尽管电信运营商表示,收取手机漫游费是有法律依据的。记者调查,其依据的是1994年原国家邮电部某个司出台的文件。可是在主管电信资费的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上,却找不到相关文件。有律师指出,由司一级机构发布的未经公示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正是对漫游费的争议所在:手机漫游费有没有法律依据,成本究竟是多少?
    3月7日,北京市消协和全国人大代表陶仪声不约而同提议“取消手机漫游费”。消息一出,中国新闻网、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纷纷转载,由手机漫游费引发的电信资费的讨论,在各网站的IT群内,很是热烈。面对取消的呼声,漫游费将何去何从:取消、降价还是维持现状。专家分析,任何一个动作,都将影响目前电信行业的格局。

争议一:手机漫游费,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信产部网站电信资费一栏中并无规范漫游费的文件

    此次提出“取消漫游费”的,除了人大代表还有北京市消协和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因很简单,有两个:收取手机漫游费无法可依,且一个零成本的项目凭什么收费。
    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告诉记者,本来他是想以个人名义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因为跟北京市消协秘书长相熟,知道北京市消协也要提交一份类似建议,大家观点相同,最后改为联合向社会呼吁。
    “漫游费是谁定的标准?是原国家邮电部下属的一个清算司,不是独立法人,发布的又不是部长令。这样的文件能作为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的依据吗?按照法律,价格应该由国家发改委制定。”邱宝昌说。
    当记者追问邱有没有看到他说的文件时?他表示,没有亲眼见到文件,是从网上看到的。“好像是2000年发生在深圳的一起官司(后经记者核实,邱所提的案件于2005年发生在福建莆田市),里面提到收取手机漫游费就是依据原国家邮电部的一个司下发的文件。它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北京市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表示赞同。

    第一例质疑漫游费合法性官司败诉了

    在百度网上输入“漫游费+官司”关键词,出现的质疑漫游费合法性的第一例官司: 2005年7月4日,福建省莆田市市民戴元龙质疑手机漫游费的合法性,将中国移动福建省莆田市分公司告上了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法庭。
    戴元龙的理由是,漫游费属于电信基础业务,自己已经付了月租费,就不该再额外付出漫游费,且收取漫游费并没有法律依据。
    虽然最后法院以“漫游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收取是有依据的,即现行仍旧有效的邮电部邮部〔1994〕281号《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及电经资〔1998〕379号《关于印发1998年〈国内公众电信业务资费表〉的通知》里两份文件。”但戴元龙认为,法院出示的两份文件是原国家邮电部发的,与现行的《电信条例》或《价格法》有冲突。
    不过戴觉得官司输了,但随后福建省的漫游资费也下调了。在公开的报道中,记者看到,2006年3月,福建省移动的资费大幅下调,幅度达66%,全球通的省内漫游费由原来的每分钟0.6元降至0.2元。

    联通:没有法律依据,企业怎敢收费

    “不可能,”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闻处温宝球否认了收取漫游费不合法的说法,“我们是依据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收费的。”
    当记者追问依据的是哪部文件、法规时,温说,“你应该去问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发改委。”
    温表示,收取漫游费也是国际惯例,是自打第一部手机出现后,就开始收的一笔费用。况且在联通成立之前,电信运营商就已经在收漫游费了。“信息产业部不让我们收,我们怎么敢收。”
    而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网站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两家网站的业务中均有漫游业务,按照内地、港澳台和国外划分,所有的漫游业务均只有资费标准,并未对其收费依据做出任何解释。
   
    信产部网站上搜不到收费依据

    戴元龙一案中提及的两份文件,编号为邮电部邮部〔1994〕281号及电经资〔1998〕379号,将这两份文件放到网站上搜索,只出现了第一份文件《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的内容,并没有搜到《关于印发1998年〈国内公众电信业务资费表〉的通知》的内容。而现在,电信资费问题都归国家信息产业部管。
    在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上,记者分别以搜索文件编号、搜索文件标题、搜索编号及标题等方式查询,但未出现任何相关讯息。
    对于这个结果,邱宝昌律师认为,如果是政策、法规就应该公示。而搜不到相关内容则更要怀疑其合法性,一个内部文件当然不可能对外公示。

    是网站没有记录,还是内部文件不能公示?

    信产部暂不回答“漫游费法律依据”

    记者以个人身份致电信息产业部,希望核实是否有邮电部邮部〔1994〕281号及电经资〔1998〕379号这两份文件,以及这两份文件是否有效?
    国家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报出文件编号后表示,司级制定的文件,不都是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知道具体的文件号。记者报的文件号因为时间久远,她不能确定。她建议记者打到办公厅询问。而办公厅的工作人员则要求记者前往信产部档案馆查询。
    “要看这样的文件是否还有效力,你可以上信产部官方网站查询,一般情况下,作为指导行业价格的文件,应该在网上公示。”工作人员说。
    包括致电国家邮政局,一圈电话下来,记者仍未得到肯定的答复:是否有这两份文件?这两份文件是否仍旧有指导行业收费的效力?
    就北京市消协质疑漫游费无法可依的问题,记者到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进行核实。
    “有人说,收取手机漫游费无法可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很快会有个说法,所以暂时就不回答这个问题了。”新闻处王立健处长说。
    “是不是有法可依还需要以后回答吗?”
    “当然有。”
    “是哪部法令呢?”
    “现在不能回答你,相关的问题都不作回答。有些东西很快就能得到一个(答案),其他的就迎刃而解了。”
    “其他的东西是指什么呢?”
    “好吧,就这样吧!”随后,王挂机。

争议二:成本究竟为零还是低成本

    邱宝昌:漫游零成本是专家说的

    支持北京市消协和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取消漫游费”的一个理由:手机漫游的成本为零。
    “漫游费其成本为零,或者说几乎没有成本。”邱宝昌说,中国电信资费偏高,是世界公认的。
    就手机漫游而言,它只是手机网络的功能中附加的一项,即便没有漫游这一项功能,网络设备也是一样运转。而漫游的成本主要是消耗在记录数据上。就像你到外地出差,你的手机就转移到了外地网络中,这里的成本主要是指网络之间的数据转移耗费,几乎为零。
    虽然自己没有对漫游费进行过调查,但手机漫游零成本早已被学者炮轰过,很多学者都持有这样的观点。邱说,“都没有成本,凭什么向消费者收取漫游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手机漫游成本为零”的代表声音来自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教授。

    学者:零成本和成本很低之争

    早在去年,阚凯力教授就曾对媒体表示,手机漫游费完全可以取消,因为当用户漫游至外地时,只需由其号码所在地运营商向漫游地运营商传输该用户的基本材料即可,在国内由此产生的漫游成本实际上已趋于零。
    这种声音一度影响了国内消费者,取消的呼声也一高再高,直至今年人大代表提议及北京市消协、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社会呼吁。
    但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则反对“零成本”之说,他说,手机漫游的成本是很低,而不是零成本。“阚凯力的计算方式不科学,不能因为漫游是移动网络中的一项附加功能,就不把它算作成本之中。成本很低,和零成本仍有区别。”
    杨打了一个比方,假设一个电信运营商设置的某一个发射基站的容量是1000部手机,目前其基站只被100部手机占用,成本价肯定是最高限,当这个基站里使用手机的量达到了它的上限,成本就降到了最小值。“它的成本不是一味下降的,它不是简单的反比关系,而是对数关系,一旦超过了设定的规范,就要另行设置,增加容量,也就是说要增加成本了。”

    运营商:成本计算方式跟记者说不清

    电信运营商到底为手机漫游付出了多少成本?专家各持己见,这个问题只有电信运营商才最清楚。
    记者一直在与两大移动电信运营商新闻部门联系,但直到发稿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负责宣传的李红辉(音同)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处在收到记者采访提纲的当天下午给予了回复,负责宣传的温宝球先生告诉记者,零成本只是一家之言,这种说法并不权威。不过他也承认,手机漫游的成本很低。
    联通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漫游到底需要多少成本,其计算方式无法对外行人讲明白,其中涉及到各项收费之间的结算,以及和其他企业之间的结算。况且,成本是一个企业竞争的核心,不可能对外公开。“中石油、中石化也不可能把石油成本向外公布吧。”
    记者了解到,移动运营商在各省的漫游费都不一样。比如福建省漳州市联通推出的一项业务,在本地拨打、接听全国各地的电话均为0.1元,而在本省无论拨打还是接听全国各地的电话均为0.2元,而出省后无论是拨打还是接听价格一律0.3元。这里面将漫游费和电话资费捆绑到了一起。
   
    是取消还是下调?漫游费未卜之路

    取消漫游费联通可能会死

    之前,坊间已经流传一种说法,中国移动有意向取消漫游费,但这样会逼死其他小公司。
    实际上,这样的局面很可能会出现。根据已有的信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在2006年上半年的营业额达1370亿元人民币,其利润为302亿元人民币。而其他公司在去年一年则是微利,甚至没有利润。
    联通公司坦言,目前中国移动已是一支独秀。IT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漫游费已经不是中国移动的主要盈利模式了,即便取消了漫游费,对移动公司不会有什么影响,至于对其他公司的影响,则是致命的。而国家斥巨资打破电信垄断的计划也将付诸东流。
    杨培芳也提到了这一点,“中国的电信市场不是一个充分的市场,而是一个有缺陷的,也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竞争格局。一旦移动将价格降到底,就能把联通逼死,包括中国电信其他公司”。

    信产部正在计划,结果不明朗

    漫游费到底会不会因为北京市消协以及人大代表的提议而被取消?就此问题,记者再次询问信息产业部新闻处王立健处长。
    对于记者提出的“漫游费资费标准根据什么制定,漫游费是不是零成本”等问题,王处长只是反复说着一句话,“我们早有安排了。”

    内认为,取消不可行,降价才实际

    业内有人士认为,取消漫游费的可能性不大。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持有此种观点。“这意味着,一个北京的手机用户到上海出差,如果其他人在北京给这个人打电话,那么拨打方需要付市话的价格,而接听的人则无需付出任何费用。但这里面占用到了长途网络资源。这该由谁来付呢?”杨培芳这样解释,“我的意见是,现在漫游费只能降不能取消,以后要是取消了,那就得实行包月制。”
    他说,一旦取消了漫游费,运营商肯定要将这部分成本并到其他费用里,但现在信产部已经确定取消双向收费,再取消漫游费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