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实名制”别成了“收费制”
    2007-03-02    许斌    来源:南京晨报

  全国每年有近400万辆自行车被盗,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公安部门确实应该加强管理。(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如果不是刻意偏激,必须承认,实名制是有好处的,但是此举注定要勾起世人极不愉快的回忆。
  曾经,公安部门热衷给自行车上牌,类似于现在提倡的实名制,打个钢印、挂个小牌牌就要收取5至10元“工本费”,真实成本何须要那么高呢?多出的钱到哪里去了?全国累计起来,金额何等庞大的一笔钱不明不白就蒸发了!何况整个管理并不成一体系,打上钢印、挂上牌本来只是启动了管理之门,偏偏成为了管理终点,整个管理过程至车主交纳所谓“工本费”就实际结束,当管理不成一体系,钢印、牌牌等等便形同虚设,不免令人怀疑部门动机究竟是为了管理好自行车还是为了收取更多的管理费。
  重新建立自行车编码和购销实名制度,公安部门是否还会向消费者或者厂家另外收费呢?此举毫无疑问不会增加公安部门的直接经济负担,如果公安部门能坚持不收费,多数人会支持建立自行车编码与购销实名制度,唯其如此,公众才可能看到公安部门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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