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名,更要综合治理
    2007-03-01    作者:毕诗成    来源:华商报
  在中国骑上几年自行车,要是没有丢车的经历,其幸运程度基本应该去买彩票了。骑了丢,丢了买,老百姓不胜其烦,且丢的越是新车越心疼,于是乎,花点小钱,买辆不问来路的便宜货凑合骑着的就大有人在。结果是盗窃车辆越发有了市场,偷车贼的野心与干劲被大大刺激了起来——自行车失窃问题陷入“丢—买—丢”的循环怪圈。
  矛盾越积越重,自行车大国里的老百姓们,一提自行车却是“讲着烦、听着忧、想着堵”。所幸,有关部门终于痛下决心,欲利剑出手,在全国搞一次轰轰烈烈的专项行动,并尝试制定规则,彻底砸碎丢车怪圈。应该说,这是一个绝对利好的消息——数亿平民息息相关的代步问题,谁说不是最大的民生?自行车与大奔、宝马同被重视,谁说不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
  然而,面对积重难返的困境,光有第一步的精彩亮相还远远不够。在专项活动中打掉几个团伙,端掉几个窝点,抓几个现形“倒霉蛋”,这都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产生持久的功效;难的是四个月的专项整治之风刮过之后,靠什么来维系基本的成果?
  有关部门显然也注意到了“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思路:通过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最新的思路,以后将由生产企业在每辆自行车上编号,一车一号,然后通过购销实名制,落实购车人的“所有权”,形成车辆所有人与每一辆车的“对号入座”——就像一人一个身份证那样。即便要转让,也要通过购销实名,实现车辆编码在所有人之间的同步转移。
  设想是不错的,也非常符合逻辑,但在操作性上恐怕困难不少。首先是编码该砸在哪里?可拆开、可组装的自行车,哪里才是“核心部件”?其次说“实名制”,即便真的登记了名字,是否能做到大街小巷全国联网?如果登记册各自保存,又有何用处呢?最后说核查,面对4.7亿辆的自行车保有量,川流不息的行车大军,谁去检查?即便查出车人不符,谁规定说老公不能骑老婆的车?不能骑同事的车?恐怕汽车也做不到这一点吧?决非恶意抬杠,而是善意提醒,因为这样的漏洞,将直接决定了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困境。
  所以,为了让自行车失窃得到遏制,也需要问计于民,让广大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查漏洞,补缺憾,使“实名制”真正实至名归,虎头豹尾,百姓受益。
  话说回来,“实名制”也只是一种手段,要根治自行车失窃率居高不下,还得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自行车失窃,根子还是治安问题。咱自行车一族,谁没有过丢车的经历,可谁又没有报案却吃闭门羹的遭遇?只有我们的人民警察对这些偷自行车的所谓小案件也给予足够的重视,别把偷自行车不当偷时,小贼们才会无处遁形;否则,我们的钱包、电脑、鞋袜……凡属可丢财物,恐怕都有搞“实名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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