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细则是关键
    2007-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7-01-19 3版
  从1月16日发布清算通知以来,17日、18日两天,房地产股在资本市场全线下跌。昨天,沪、深、港三地股市仍有48只地产股下跌,跌势虽较前天有所缓解,但仍未完全走出土地增值税阴影。“这一方面反应了投资者的一些非理性情绪,但一方面也表明这一政策一旦贯彻到位,确实会对开发商成本利润率发生较大的影响。”上海地产股分析师林荣时称。
  “由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预征了土地增值税,而清算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销售完毕后才进行的,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国税总局昨天表示。
  房地产企业受政策影响的程度其实各有不同。中银国际报告则表示,土地增值税对于毛利率30%左右的房地产项目没有实质影响,但会使毛利率50%的项目毛利率,下降近8个百分点。因此,该税收政策将对依赖高利润率而非大交易量的开发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同时,房地产企业是否在此前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充分计提了资金,也是企业利润率能否受到影响的关键。
  另外,和此前的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征收一样,市场对累进税率制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可行性仍存疑问:开发商想方设法虚报成本,做低收益怎么办?而按照国税总局通知精神,如果开发商因拒不提交纳税材料等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清算,税务机关可“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成为清算的阻力和部分开发商突破政策的空间,政策具体效力多大,还得看地方细则的出台和落实。”有市场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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