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确定六项基本原则
    2007-01-10    记者:李天舒    来源:健康报网
  本报讯 正在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国务院组成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正在分专题开展调研,抓紧研究制订改革方案,医改方案将坚持六项基本原则。
  医改方案将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的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坚持六项基本原则:一是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二是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把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作为改革的基本目标,努力实现卫生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四是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五是立足卫生全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六是充分依靠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使改革方案符合群众意愿。
  据了解,医改方案提出的改革措施将包括:探索建立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积极促进覆盖城乡居民的、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开展社会医疗救助,构建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此外,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和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社会化管理,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大力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和安全、低价、有效药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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