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用公共财政向垄断企业输血
    2007-01-09    作者:贺军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继去年获得财政部100亿元“大红包”后,中石化再次得到大礼。中石化董事会12月26日透露,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始终大幅低于国际价格,炼油企业严重亏损,政府对中石化2006年炼油企业政策性亏损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50亿元。
  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始终大幅低于国际价格”的说法,笔者不敢苟同。今年9月21日,美国及法国的汽油实时价格是:美国的95号汽油为每加仑2.25美元,法国为1.18欧元(因各种油品密度不同,1加仑约等于3.785升)。
    中国的93号汽油此时的价格是5元人民币/升左右。实时数据显示,美国10月汽油期货结算价为1.4671美元/加仑,约为3.1元人民币/升。在新加坡市场,目前该国93号汽油离岸价为63美元/桶,到中国完税后约等于5900元人民币/吨;而当时中石化的93号汽油销售价高达6250元/吨。
    据纽商所的数据显示,9月21日的原油价格为61美元,而12月27日的原油价格则为60美元。这意味着,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的“倒挂”现象并未加重。
    更重要的是,此举严重挑战了当前财政改革的取向。中石化是境外上市企业,中央财政对其进行转移支付,实际上是国家给中石化系的企业送利润。
    财政部长金人庆此前多次强调,中国的财政应该是“公共财政”、“阳光财政”。那么财政部补贴上市公司的“公共”性体现在哪里?这里所涉及的“公共”只是中石化相关利益者这个小圈子。
    实际上,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已对去年财政补贴中石化时的操作手法提出批评,他认为从中石油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石化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缩小了中央财政收支规模。
    财政部应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安排这部分资金。固然这次可以在账面上做出调整,“技术性”解决审计署所指出的问题。但是,将这种补贴列入“财政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在哪里?其实最重要的原则不是“收支两条线”,而是财政的“公共”属性。
    我们曾多次指出,作为垄断性质的国企,在获得垄断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承担垄断责任,中石化就应该兼顾这种利益与责任。即便是油价真的“倒挂”了,那么是否对中石化进行补贴,也不能单单看中石化范围内的财务亏损、单看中石化上市公司的相关利益者,而应该衡量国家整体上财务损失,应该照顾全国公民的利益。
    今年以来,不少媒体多次谈到要警惕国内的特殊利益集团。什么是特殊利益集团?从财政部补贴中石化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力量。
    有关部门用于解释补贴的油价“倒挂”,其实凸显了中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滞后。如果价格改革不推进,不在资源价格中反映国际市场的变化,国内的石油石化业国企,难免老拿成品油价格倒挂说事,继续索要财政补贴。从这个意义上,财政补贴可以看成是政府部门为市场改革过慢而付给垄断企业的代价。
    中国的石油垄断巨头已经从高油价中获取了超额利润,而给炼油企业补贴,对于寡头垄断型的石油国企来说,应该自己解决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政府给补贴。政府财政也不能再向特殊利益集团进行利益输送了。

(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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