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台首部商业太空游条例
    2006-12-20        来源:国家旅游局
  美国联邦航空局日前出台第一部针对太空旅游业的条例,暂未强制要求太空旅游公司保证旅客人身安全。条例将于明年2月13日生效。
  根据条例要求,企业在把旅客送入太空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其风险,包括遭受严重伤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游客则必须保证,如发生意外不起诉政府。
  条例要求企业向旅客提供飞行前训练、评估等必要步骤,但未限制谁可进入太空旅行。条例适用于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太空游业务的美国企业和在美境内开展该业务的所有企业。
  2004年,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之一保罗·艾伦名下一家私人企业出资,两度将载人航天器送入太空。从此,私人太空旅游引起广泛兴趣。同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议案,要求联邦航空局出台针对商业太空游的条例。
  但国会议员当时提出,太空游尚处于起步阶段,如强制要求公司保证旅客安全,可能阻碍这一新兴产业。最终达成的折中议案是不强制要求太空旅游企业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但必须事先告知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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