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素质论”为何甚嚣尘上
    2006-12-18    王毅    来源:半岛晨报

  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个别行业上研究抬高进入广州生活人员的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据12月16日《信息时报》)

   广州的这一论调,难免不让人想起2005年初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惟英提出的“建立人口准入制度”,在我看来,二者的名称虽然不一,但在实质上却并没有什么不同,即大城市应拒绝低素质人口的进入。
   不到两年的时间,在不同的城市,“低素质论”的此消彼长既令人震惊,又令人寒心。这样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笔者的心头:为什么“低素质论”每每总会甚嚣尘上,成为一个城市的主流观点?在张惟英的“建立人口准入制度”受到公众猛烈的抨击并迅速自生自灭之后,广州某些自以为代表了正义的人以“低素质论”为名拒绝外来人口的进入,不能不让所有人都从中看到了一个横亘在城乡交流之间的最大障碍——歧视。正是基于身份上的歧视,“低素质论”才会从一个城市消亡,又在另一个城市生长。
   不必再论述建立在“低素质论”之上的歧视对实现社会公平带来的巨大危害,有关这方面的评论已经太多太多。我们更想问的是,一个城市当其需要建设时离不开所谓的“低素质人口”,当其需要服务时离不开所谓的“低素质人口”,而当其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一定的成果之后需要公众分享时,却向所谓的“低素质人口”说不,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科学观与发展观?这又体现出哪门子公平?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一个城市,也犹如一座深深的海洋,需要有不断的活水涌入,才有一望无际波涛浩渺的襟怀与气度。一座国际化的大城市,更应有一种包容万物的胸襟,这既事关城市的形象,也事关城市所应肩负起的社会责任。事实上,无论于哪个角度而言,也无论基于什么样的理由,一个城市永远都不要拿“低素质论”作为控制城市人口的挡箭牌,因为所谓的“低素质论”,其实不过是以城市人的名义向外来人口实施的禁锢,这种“禁锢”显然是与人口所具有的流动性的权利相悖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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