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幸福的权利是天赋人权
    2006-12-18    王清    来源:金羊网

    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抬高进入广州生活人员的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来穗。(南方网12月16日)

    至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在人格、地位、权利上都是平等的。那种人分三六九等,名为贵贱高低,位列上下左右的专制、封建、强权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化都市广州,竟要把中国公民重新划分等级,恍惚间,我们真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让我们来看看广州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的《广州市拟提高外来人员入户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工办法》,其认为70%以上乱摆乱卖人员属于外来流动人口,都是“低素质人员”,“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因此要“提高入户门槛”,“减少低素质人员入穗”。何为“低素质人员”?《办法》语焉不详。按照其本意,应该理解成“低收入人员”。否则,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男盗女娼”、“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白天做人、晚上做鸡”、“八小时之内是教授,八小时之外是野兽”的人,岂不是更“低素质”?
    广州得改革开发风气之先,加上特定的地理区位和全国人民在人财物方面的鼎立支持,成为中国率先富庶起来的地区。广州是广州人的广州,还是广东人的广州,更是中国人的广州。“人往高处走”,其他省份和地区的民众背井离乡来到广州,即使撇开他们打算“淘金”的动机不说,单纯地要从富人肥得流油的饭碗里分得一匙残羹,也在情理之中。谁都不能阻碍他人改变自身境遇和命运的努力,这是他们天生的权利。
    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已经庄严地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一个地方政府,置《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于不顾,肆意侵害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强迫推行臭名昭著的“等级制度”,这不仅让公民蒙羞受辱,更是对《宪法》的亵渎和公然挑衅。
    还记得杰斐逊的《独立宣言》么?230年前,伟大的政治家杰斐逊就发出了这样掷地有声、振聋发聩的声音:“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赐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了政府。如果遇到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得有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新政府。”逝者不远,声音犹在。追求幸福的权利是天赋人权,谁也无权剥夺。拒绝所谓“低素质人员进广州”,与人权,与法治,与现代文明理念格格不入,更与一个城市的文明进步背道相驰,与一个城市的人性化管理南辕北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尖锐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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