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利益冲击下的文化偏离
    2010-04-08    作者:王蔚 王芳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料照片)

    日前,在上海举行的长三角乡村旅游论坛上,一项由联合国旅游组织旅游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世界旅游景气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大约有3%的国际游客是乡村旅游者,乡村旅游以年均增幅6%的速度攀升,高于旅游市场总体4%的发展速度。
  当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等新鲜元素与乡村旅游发生关联以后,这种古老又现代的休闲方式焕发了新的活力。然而,乡村旅游如何保持原生态的魅力,怎样避免城市化的变异,经济利益与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出路在哪里……我们编发这组稿件,希望能使读者对这个话题有更多的了解。

  
  到乡下享受大自然的精髓,是人们在传统都市旅游、海滨度假、人造景区以外的又一种旅游选择。世界旅游组织如此定义:乡村旅游就是以乡村文化为产品核心的旅游。构成乡村旅游最核心的三部分是自然、人和文化。发展乡村旅游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人类进步,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传统与现代的和谐、城市与乡村的和谐。近年来,乡村旅游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

  对原生态生活的追寻

  乡村旅游是经济发展和迅速工业化的结果。城镇居民离开都市是要暂时丢开生活工作压力,寻求独特的经历,从而使身心得到恢复。乡村旅游的独特之处在于游客在原生态的环境下从事各种活动。一种乡村的生活方式,一片地域居民的习俗,都是对他们无形的吸引。
  调查显示,热衷乡村旅游的主要是社会中产阶层和上层阶级,他们对乡村的价值与文化极有兴趣。乡村旅游产品的购买者主要是家庭旅游,一类为带有五到12岁孩子的家庭,他们更喜欢待在农庄,亲近家畜;另一类是空巢家庭或银发族,较多为50岁到65岁之间的夫妇,他们更注重从乡村度假中感受生活的质量。
  联合国旅游组织旅游专家委员会委员徐汎认为,乡村良好的自然风光,质朴的农耕文化、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是乡村旅游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在度假过程中,游客有机会体验当地文化遗产和传统,购买当地产品和手工艺品,享受当地美食,参与村民们的活动。因此她建议,乡村旅游产品包装的关键是当地化和特色化;住宿设施有一定的闲居性,提供真实而质朴的旅游服务,防止过度商业化对文化与村民的侵蚀。

  坚持生态性和有限性

  乡村旅游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旅游资源的丰富性,另一方面也出现诸多挑战。调查显示,旅游经营商增大流量的要求和村落的实际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正日益加大。徐汎认为,发展旅游是乡村的一种战略选择,但不可能完全代替其它经济形式,不能简单地把旅游当作增加收入、发展经济的引擎。
  调查显示,在一些乡村,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和文化价值的影响,村民对以服务为导向的旅游业非常陌生,他们缺乏组织旅游业的专业技能,不了解游客的需求和兴趣,不理解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关系,不清楚村落发展的承载力,导致盲目破坏性开发,牺牲了村庄的原生态环境,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对象,破坏了“农”的环境,失去了“家”的氛围。专家认为,乡村旅游开发,要坚持生态性和有限性,不能一味强调经济性。

  乡村旅游的城市化倾向

  据了解,目前相当多乡村旅游规划存在“城市化”倾向。
  乡村旅游的优势在“农”字——农村风光,农家饭菜,农事活动。目前,整个国际乡村旅游实践,都表现出某些定位不准,装饰城市化,乡土环境氛围不足等偏差——乡村旅游存在的“城市化”倾向,降低了“乡村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针对上述现象,徐汎认为,要更准确地利用好乡村旅游的特殊资源,需要在五个方面加深文化内涵的发掘,首先,要较好地了解旅游产业的特点,不了解旅游涉及的方方面面,乡村旅游所在的地区很难有效地参与并融入旅游发展;其次,摸清游客寻求经历的意愿,以全面从供给适应需求的角度发展乡村旅游;第三,认识理性利用资源发展旅游的意义,坚持因地制宜,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规划和管理村落的旅游发展;第四,有内部约束地审视承载力和有限增长,没有这样的认识,就不懂得如何对以牺牲乡村的社会与文化价值为代价的投资商说“不”;最后,专业化地规划和管理乡村旅游发展,以目的地发展模式推动规模与内容千差万别的乡村个性化发展。

    [相关链接]国际乡村旅游发展三个阶段

  近代乡村旅游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欧洲早期的乡村旅游始于19世纪30年代。虽然有托马斯·库克组织的瑞士乡村包价旅游团,有意大利的“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但更多的还是少数贵族的怀旧情结,住在乡下的庄园里,睡到很晚才起床,身披晨衣,脚踏拖鞋慢慢享用早餐。躺在花园的吊床上看伤感小说,直看到书从手上漫不经心地落到地上。
  20世纪60年代以来,乡村旅游成为更多旅游者参与的活动。在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乡村旅游迅速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上世纪80年代末,乡村旅游已经成为西欧、北美旅游多样化地一个重要部分。在发展的过程中,旅游业界逐步形成对乡村旅游的一些共识,包括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原生态文化与自然的保护、经营的模式、尊重村落文化、保护村民利益等。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乡村旅游有了更深远的意义。如改变传统农业的产业结构,将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再如,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引起更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立法、关于乡村住宿设施的标准、关于开发商与当地居民或村落的契约、关于鼓励开展乡村旅游的政策等。

    我国乡村旅游面临意识的跨越

    一项来自世界旅游组织的调查《世界旅游景气报告》显示,随着中国人家庭收入的增长,旅行经验的丰富,识别等级的提高,外出旅游的走向正逐渐从城市、景区转向特色乡村、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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