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鼓励政府采购一汽集团产品
    2009-01-19    记者:褚晓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春电 为帮助一汽集团扩大销售,渡过金融危机下的困难形势,长春市在日前出台的有关扶持工业发展的文件中,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促进一汽集团产品在本地销售,并鼓励企业新购、更新设备时,优先选购地方产品。
  长春市规定,鼓励政府采购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在购车和报废更新车辆时,按规定的标准首选一汽集团产品。对新购一汽集团产品并在长春市内落藉的用户,免收新购汽车检验费、验证费。鼓励新增或更新出租车首选一汽集团产品,凡未到报废年限,提前更新购买一汽产品的出租车用户,可在当时市场价基础上,按照一汽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优惠。
  此外,长春市还鼓励企业新购、更新设备时,优先选购地方产品。市重点工程项目及重点企业在新购、更新设备招标时,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本市产品不得低于50%。对购买地方产大马力拖拉机的农民,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补贴部分增加10%,并放开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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