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取消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9-01-19    记者:项开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厦门电 记者从厦门海事局获悉,为帮助航运企业应对经营困难,厦门海事局日前推出了多项帮扶措施,其中包括取消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两岸直航船舶和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
  从2009年1月1日起,厦门海事局取消海员证工本费、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海员服务簿工本费等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厦门湾小轮船员参加适任证书考试不收考试费,减轻农、渔民转岗培训负担。
  厦门海事局的帮扶措施还包括:对航运企业船舶抵押登记实行绿色通道,支持辖区航运企业融资;在办理船舶证书换证时,使用有效的复印件先行办理,缩短办结时间,避免因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导致船舶停运;对厦门港内航行船舶实行更加便利签证措施,对客船实行最长1个月、对客船以外船舶实行最长3个月的定期签证,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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