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定:名牌产品政府将优先采购
    2007-08-20    记者:王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济南电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明确规定名牌产品政府优先采购。
  为积极鼓励企业创造自主品牌,山东将建立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对于省级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将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对获得山东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定的企业,将给予一定扶持。同时,山东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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