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参谋:外出旅游应购买意外伤害险
    2007-06-15    记者:张建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随着暑期到来,各地旅游市场又迎来了旺季。上海市旅游委的专家提醒,外出旅游的游客应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上海市旅游委要求旅行社积极向游客推荐,并在组团出游前向游客明示保险公司可办理的保险品种。
    据介绍,目前我国许多人出门旅游还没有买保险的习惯,这一方面是由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普遍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
    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
    这意味着,如果游客的受伤或遇难是由旅行社直接造成的,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换言之,一旦遇到类似恐怖活动、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是高风险的旅游活动造成游客伤害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上海市旅游委的专家形象地比喻说,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保险丝”,其主要保护的对象是旅行社,对于游客来说其作用十分微小。在旅行社为自己拧上“保险丝”的同时,游客还应该为自己也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投保一份意外险,用“双保险”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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