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海关推行“集港申报”
    2008-05-16    苏轩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张家港保税区海关从去年下半年推出“集港申报”措施,运行近半年来,受到了出口企业特别是中西部物流企业的普遍欢迎。
  所谓“集港申报”,就是企业在未完全确定出口数量的前提下,可以以内贸形式快速在保税物流园区码头集拼货物,无需提前申报,待最后一批货物完全确定后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装船放行。通过“集港申报”,企业、代理、海关可以减少因误申报带来的频繁删改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物流园区可以作为长江中上游或长三角腹地企业的仓储单位来使用,从而增强了辐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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