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税制明年将作出重大调整
    2006-12-25    记者:姚玉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南京12月23日电 从2007年1月1日起,世界海关组织(WCO)将在世界范围内实行新的《协调制度》,中国作为WCO成员国,届时也将使用基于《2007版协调制度》的进出口新税则,现行《2006版进出口税则》将同时停止使用。
    据了解,此次2002/2007版《协调制度》转换内容广泛,共涉及30章商品354组修订,而其中修改较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第84、85和90章)、化工产品(第28、29和38章)、钢材及钢铁制品(第73章)、汽车及其零件(第87章)均为区内企业主要进出口商品。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徐俊建议,为保证转换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企业快速通关,相关企业及货代、报关公司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相关企业应对照2002/2007版《协调制度》转换内容,确认本企业商品是否涉及到税目变更,并在年底前完成转换工作;2、生产企业应在年内完成已备案的投资设备、已审批的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减免税设备结转的申报手续,避免因《协调制度》税则转换带来的上、下游商品税目不一致的情况发生;3、尽快清理已申报但未及时结关的报关单。企业应密切注意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及当地海关发布的各项通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同现场海关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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