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启动海洋灾害应急机制
全力应对大连石油管道爆炸海上溢油灾害
    2010-07-20    作者:郑娜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7月16日18时11分左右,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储油罐输油管线发生起火爆炸事故后,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针对部分石油泄露入海,对海洋环境造成威胁,国家海洋局于17日凌晨责成北海分局紧急启动海洋灾害应急机制,全力应对海上漂油灾害,18日成立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海上溢油前线应急指挥部,具体部署了海上溢油应急处置任务。

  污染主要集中在近海区域

  17日凌晨1时50分,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大连石油储备库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海上溢油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了“大连石油储备库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应急方案”,采取系列有效应对举措。正在蓬莱和石岛执行任务的中国海监11船、18船连夜赶赴事故附近海域,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连夜进行取样监测、中国海监第三支队执法艇3时40分起航5时到达事故现场海域勘察污油情况、中国海监3807飞机6时从青岛起飞抵达事故海域上空。
  17日8时,海上和陆路监视显示:距海0.6海里处发现溢油面积5.6平方公里,漂浮原油密度高处厚度在10厘米以上;海监飞机在事故现场上空巡视飞行中发现浓烟密集层高度800米。12时,根据海上监视、监测人员电话报告,海上溢油面积已扩展至约33平方公里。到18日13时,中国海监船对溢油区域监视结果显示:海上漂游分布范围已达到183平方公里,其中较重污染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近海区域。
  目前,根据在海上溢油区域设置的17个监测站位监测情况显示,海洋污染趋势17日新港码头爆炸点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最高,逐渐向东和西南漂移至大窑湾和大连湾;18日继续扩撒已开始影响大连湾及附近海域海水水质。
  为给即将组织开展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奠定基础,北海分局监测技术人员连续进行海洋环境样品采取并开始严格按标准开展分析评估相关工作。

  确保溢油有效回收,将提交生态损害评估报告

  18日,国家海洋局成立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海上溢油前线应急指挥部,就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环境监视监测和溢油漂移预测、信息报送发布和生态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针对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协调指导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抵达大连海域的4艘专业溢油清污船迅速进入海上溢油严重污染海域,开展溢油现场回收处置工作。为有效清除海上油污,将在东至120度线(南三辆车礁),南至38度52分(大三山岛)设置海上溢油外围警戒线,部署一艘专业溢油清污船负责外围警戒线的溢油围堵和回收,确保溢油在警戒线以内得到有效回收。
  而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提出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职责,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将根据海洋生态损害评估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为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积累资料,并及时向国家海洋局提交生态损害评估报告。

  严密加强监视和预测预警

  为加强溢油监视和预测预警,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船舶监视和陆岸巡视等全天候、立体化手段,组织对海上溢油进行严密监视和漂移预测,及时发布溢油监视预警信息,指导海上溢油回收工作。
  海上监视主要由中国海监北海总队负责。其中,中国海监11船主要承担溢油漂移扩散及影响范围的监视工作,提供海上溢油的分布及影响范围图,要随时确定、跟踪和提供海上溢油的最大影响外缘线;中国海监18船主要负责较重污染海域的监视工作,提供溢油的颜色、形状、密集度等信息,同时还要兼顾污染海域的水质参数监测,绘制海上溢油的分布图;中国海监30船主要承担海上溢油监视监测的指挥任务,同时兼顾海上溢油的监视、监测;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和大连市支队根据各自的海上监视力量开展海上溢油的监视、监测任务;各海洋环境监测单位在执行海洋环境监测任务的同时,兼顾溢油海域的监视工作。
  陆岸监视由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和大连市支队为主承担,中国海监第一、二、三支队予以配合。中国海监大连市支队负责大连市海域岸线的巡视工作,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负责辽宁省海域岸线的巡视工作,中国海监第一、二、三支队负责北海区海域岸线的巡视工作。各海监总队、支队要制定陆岸巡视方案,在巡视中一旦发现溢油要立即进行监视、取证和采样,及时送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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