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34个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获保护
    2010-04-20    作者:罗兰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海关总署今天发布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最新状况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据介绍,2009年,中国海关共扣留侵权商品2.8亿件,商品价值达人民币4.5亿元。与2008年相比,扣留侵权商品的数量下降约57%;但商品价值增长约53%。同时,2009年受到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来自34个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知识产权较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分别来自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德国、芬兰、瑞士、中国、卢森堡、英国和荷兰。从涉及的侵权商品来看,侵犯来自英国、瑞士、中国、美国和法国的知识产权居前5位。
  2009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包括,一是北京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电子产品案。二是青岛海关查获出口假冒“FK”商标轴承座案。三是厦门海关查获出口假冒“菊花”商标蚊香案。四是拱北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春天”行动查获系列侵权案。五是上海海关查获出口侵犯“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标志专有权的牙刷案。六是黄埔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日化产品案。七是广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知名品牌手表案。八是宁波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货物系列案。九是杭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AUTOLITE”品牌火花塞案。十是深圳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商标药品案。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孟杨介绍,2009年查获的侵权货物进出口中,出口货物仍占绝大多数。在出口环节查获的侵权货物数量及价值分别占全部侵权货物的99.9%和99%。在出口环节积极主动地执法是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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