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明年可在台开人民币账户
    2009-11-18    作者:殷洁 吴敏 苏曼丽    来源:新京报

    中国证监会昨日披露,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16日在台北和北京同步签署,两个月后生效。这意味着,明年1月16日,大陆商业银行、证券、基金公司及保险等金融机构,均可通过QD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台湾股票及债券市场,此外,大陆银行也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大陆居民可在台湾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

  大陆银行可参股台资银行

  此前,金融业在两岸经贸中一直比较滞后。台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近年来在内地设立了40多个办事处,因两岸没有金融备忘录,台资办事处无法升格为子公司或分公司。
  根据此次备忘录,台湾在大陆设立的办事处将可以升格为分行。对于大陆银行赴台设点营业,台湾“金管会”强调,将利用这两个月的时间,修改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等相关法规,重新规范国银登陆及陆银来台条件;核准陆银来台设立时点则将视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进展而定。
  目前,台湾共有八家银行在大陆设有办事处,除了兆丰金控的兆丰银苏州办事处刚刚于今年10月28日成立外,其他七家均符合升格分行的条件,包括国泰世华、彰化、土地、华南、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及中国信托商银。台湾方面承诺,计划在两个月内完成立法,让大陆银行参股台湾的银行。
  今年以来,两岸的金融交流日益频繁。今年8月,中国银联宣布银联卡台湾受理业务正式开通,从此台湾也可刷银联卡。
  9月,由央行副行长苏宁带队的大陆各主要银行票券业者参加了两岸金融票券研讨会。同月,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也带队赴台考察,并明确表示有意成为第一家在台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陆商业银行。
  11月上旬,由北京市政府组织的金融考察团在台湾进行了近10天的访问,包括北京银行在内的北京主要机构高管都在考察团之列。

  台股将添千亿新台币“活水”

  MOU生效后,QDII便可依规定在总额10%的限额内投资台股。以10月底大陆QDII规模3700亿元新台币计算,可投资台股金额370亿元新台币。若以证监会核准QDII总额度一成计算,台股最多可增添1000亿新台币的资金活水。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MOU的签署,是落实4月26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机制即将建立。
  目前内地资产管理公司也有部分与台湾资产管理公司合作,不过此前的合作大部分是通过香港中转的。华夏基金的香港子公司此前已与台湾国泰投信有业务上的合作,华夏基金香港子公司负责台湾国泰投信产品的大陆A股投资顾问业务。MOU生效之后,这类合作可不再经过香港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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