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金融类企业绩效进行评分
    2009-10-21    作者:张牡霞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规范开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度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的通知》,并在通知中详列了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四大行业三十余家金融国企2008年的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显示,交通银行以95.47分位列银行业金融国企的榜首,中国人寿以87.56分排在保险行业的第一位,中信证券则以77.03的得分名列证券业首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97.12分摘得金融业第一名的桂冠。
  根据财政部年初发布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考核的主要指标是盈利能力指标、经营增长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以及偿付能力,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低、较差5个档次。
  从已公布的评价结果来看,银行业9家样本企业中共有6家评价结果为优秀,5家保险企业样本中仅有1家被评为优秀,证券业4家企业中只有中信证券达到良好级别,金融业13家企业共有3家评价结果为优秀。
  据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的重要依据。去年上半年,在多家金融机构公布年报后,中国平安等金融企业高管天文数字般的薪酬曾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财政部出台关于金融企业绩效考核的系列文件,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规范金融企业高管薪酬。
  事实上,金融企业高管的薪酬今年以来一直受到财政部的高度关注。今年2月份,财政部曾下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元人民币。两个月之后,财政部再度下发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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