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九项新政助推两岸海上直航发展
    2009-05-18    作者:索佩敏 彭飞    来源:上海证券报

  5月16日,在厦门召开的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公布了九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措施,而包括中远集团、宁波港在内的多家大陆港航企业也表达了希望加强与台湾企业合作的意愿。
  交通部公布的九项新政分别涉及直航港口、运力调控、砂石运输、互免税收、互设机构、两岸登记船舶、非商业运输船舶、联系实施机制和海上安全五项,其中尤以直航港口、运力调控、互免税收和互设机构备受关注。
  宋德星称,首先,大陆方面增加了5个直航港口(港区),它们是:铜陵港、石岛港、莱州港、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宁波-舟山港沈家门港区。截至目前,大陆方面共有68个港口(港区)为两岸海运直航港口。
  其次,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确定的“平等参与、有序竞争,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运力”的原则,为避免运力盲目增长,导致恶性竞争,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以集装箱班轮、客船和散装液货船为重点进行运力宏观调控。
  再次,自2008年12月15日起,大陆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和所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大陆方面已就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确定的互设机构做好了安排,欢迎台湾航运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经营性机构。
  宋德星表示,自去年12月15日以来,两岸港口的开放数量和通航船舶有了很大规模的发展,由此带来货量增长,令直航市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逆势而上。而长荣海运董事长王龙雄认为,“在金融海啸的大背景下,两岸之间就更要抱团取暖。”
  值得注意的是,在圆桌论坛上,包括长荣海运、中远集团、阳明海运等在内的多家航运企业都对直航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建议,而此次出台的九项新政中,很多都是正是对这些建议的呼应。
  王龙雄指出,自两岸直航以来,船公司截弯取直,节省了时间和航油成本,从而令运营成本降低了15%-30%左右。与此同时,直航也带动了包括港口在内的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台湾交通部门2月底的统计,来往两岸的船舶航次由2008年的38航次增加到2009年的118航次。而受惠于此,原本在世界港口吞吐量排名中不断下滑的高雄港,其装卸两岸贸易的货物量从去年12月份的1.6万TEU,增至3月份的7.6万TEU,装卸货物量增加了4.6倍。
  中远集团副总裁袁小宇认为,应该建立两岸航运主管部门定期高层会晤机制,建立两岸共同认可的船舶标准,逐步有序的开放市场,推动陆资企业赴台投资以及跟踪免税政策。
  阳明海运股份公司副总裁王兆炫建议,未来两岸航运管理运作更有制度化,或许可以考虑放宽营运船舶资格。宁波港集团副总裁蔡申康建议,应该进一步扩大港口的功能,探索两岸合资经营港口和船运业务。

  相关稿件
· 交通部: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2009-03-25
· 交通部对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作出了部署 2008-02-21
· 交通部长在京珠高速现场排堵 2008-01-31
· 交通部部署公路抢通工作 2008-01-30
· 交通部“五个力保”应对大风雪 200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