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专家:中国流失文物不是他人的提款机
    2009-02-25    作者:刘琼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法国巴黎大审法院紧急审理法庭23日傍晚做出裁决,驳回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19日提出的关于要求停止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兔首铜像拍卖的诉讼请求。我国文物界专家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对圆明园流失文物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要求返还鼠首、兔首铜像有理有据。“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不能参加拍卖,不能成为他人的提款机。”
  国家文物局也于24日针对这一裁决发表声明,希望有关当事人能够理解和尊重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并再次强调,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主张依靠国际合作追索非法流失海外文物。

文物专家:返还要求有理有据

  据了解,法国法院驳回诉讼的理由有二:一是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与流失文物没有直接关系,原告主体资格不合适;二是拍卖产品符合规定。
  对此,文物专家谢辰生表示,尽管巴黎大审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国本国的相关法律条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圆明园流失文物不该还,可以参加拍卖。他说,判决认为拍卖产品“符合规定”,恰恰是不尊重1995年法国参与签订的“国际返还公约”。根据公约,签约各国要履行非法文物出境返还义务。谢辰生强调,中国在签订公约时,还特别保留声明,即永远保留对1995年以前非法出境文物的追索权力。中国要求返还圆明园流失文物的要求是有理有据的。
  文物界专家认为,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兔首铜像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劫掠走的,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至于追回方式,首先不主张通过拍卖回购,其次要尊重收藏家意愿,通过相应的补偿以回赠方式追回,同时也欢迎和鼓励通过捐赠的方式促成回归,决不能漫天要价,甚至附加政治条件。

国家文物局:返还原属国是广泛共识

  国家文物局在声明中表示,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文化财产原属国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文化权利。“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
  声明中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先后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等相关国际条约。中国政府已与包括美国、意大利、印度、希腊等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双边协议;并已成功地从美国、英国、丹麦等国追索回多批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
  声明还肯定了近期国内外有关人士以各种形式积极追索和促成圆明园文物回归中国的努力,称这些努力反映了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呼声。

律师团:继续追索流失铜像

  2008年7月,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发布公报宣布,将于2009年2月举办专场拍卖会,其中包括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这一消息传到国内后,引起强烈反响。
  针对佳士得执意拍卖圆明园流失文物的行为,由北京律师刘洋和另外80名中国律师组成的“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2月9日向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和收藏人正式发出律师函和律师声明,表明了反对拍卖的立场。19日晚,律师团向法院递交了阻止拍卖的“禁止令”。
  就法国法院的判决,律师团今天表示,将继续努力,通过适当的方式追索文物。
  鼠首和兔首铜像是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中目前所能确定的仍流落海外的两件。“十二生肖兽首”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流失,目前已经回归的有5件:牛首、猴首、虎首、猪首、马首,另外5件铜像龙首、蛇首、羊首、鸡首、狗首至今下落不明。
  根据法国佳士得拍卖行消息,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活动将于巴黎时间25日19时开始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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