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是否增收消费税预计最快本周末确定
    2008-12-18    作者:陈其珏    来源:上海证券报
    燃料油将被纳入燃油税征收范围一事已在业内引发激烈争议。为此,国家发改委在本周二(12月16日)召开燃油税征求意见座谈会,其中对燃料油是否要增收消费税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本报记者昨日(12月17日)从一位与会人士处证实了这一消息。记者另悉,预计最终方案最快在本周末出炉。
    本报日前率先报道了政府拟将燃料油类比柴油增收消费税的消息。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担心,此举将给以燃料油作为炼油原料的地方炼油厂带来冲击。也有部分进口商担心,一旦消费税最终牵连燃料油,将直接导致进口成本暴涨,燃料油经济性也可能大为缩减,对直馏燃料油或混调燃料油需求将形成沉重打击。
    不仅如此,一些使用燃料油作为燃料的工业用户(陶瓷、玻璃、冶金等制造企业)以及电厂等单位也对燃料油增收消费税比较抵触。因为他们既无法受益于“养路费”免除,还将成为高昂的消费税税额的最终承受者。为此,他们呼吁政府,能考虑实际情况,对他们的新增消费税予以退税。
    “由于市场争议很大,发改委从上周就通知我们参加本周二下午召开的这次燃油税征求意见座谈会。”据上述与会人士透露,此次会议邀请了供应链上下游包括生产商、贸易商、终端用户的各方代表出席,具体参会人员包括中石化、中石油系统,中油燃料油、中燃、长江燃料、中化国际、振戎等贸易商以及山东地炼代表,此外还有包括发电集团和燃机协会以及船运企业等燃料油终端用户代表。
    会上,多数与会人士对燃料油被纳入此次消费税增收之列表达了不同意见。其中,山东地方炼厂和华南燃机电厂希望政府单独考虑燃料油消费税问题,而燃料油进口商方面也希望政府不对燃料油施加重税,唯恐打击市场需求,成本难以向下转嫁。但少数保税船供企业则表示,对消费税不甚敏感。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燃料油的征收问题仍在统筹考虑各方意见,故燃料油消费税的最终定局仍可能存在变数。”上述人士说。政府最终可能会继续维持对燃油税类比柴油征收消费税,也可能酌情降低税额,另外还可能对进口环节征收采取其他措施,甚至不增收燃料油的消费税。
    记者另从易贸资讯获悉,此次有关部门在汇总各方意见后,还需将方案递交国务院审批,最终方案目前仍难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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