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客户撤单等待 商业银行“从严避风”
    2008-11-06    作者:邹靓 徐皓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人民银行规定的房贷新政实施首日已经过去10天,大部分商业银行对房贷细则问题仍然三缄其口。因而,在这短短10天里,已有不少购房客户打起了退堂鼓,而部分银行则干脆暂停了转按揭业务。
  按照央行规定,除了严格符合房贷新政优惠条件的首套自住房可享受“二七优惠措施”(首付比例20%、基准利率的0.7倍),其余贷款申请想要优惠只能“再议”。从而,这也就引发了各方的观望。
  上海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凯弈投资)销售部经理朱佳说:“半个月前央行出了房贷新政策之后,客户都在等着银行下调利率。当前,咨询的客户多,能撮合签单的少。”凯弈投资的业务主要是为愿意放款的银行和需要贷款的客户牵线搭桥,通俗一点说他们就是“银行中介”。房贷撮合业务占了凯弈投资收入来源的80%以上。
  朱佳表示,现在各个银行对首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政策基本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对“有房有贷”的政策理解差异。所谓的“有房有贷”一族,一种是指银行房贷存量客户,一种是指二套房贷客户。
  人民银行在房贷新政中并未就此进行明确规定,只表示“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而银监会在10月24日发布的紧急通知中强调,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银发【2007】359号及银发【2007】452号文,俗称“二套房贷政策”。
  一股份制商业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人认为,所谓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就已经涵盖了部分二套房在内,一开始银行的理解是二套房贷将部分适用于“二七优惠措施”。“但现在看来暂时只能对二套房贷严格区分,存量客户也要分情况处理。”
  同时上海一商业银行高层也坦言,如果对二套房贷客户完全实施“二七优惠措施”,银行承担的风险会较大。“一是实施优惠措施后,存贷利率明显倒挂。二是房地产市场价格随时有可能波动,如果房价大幅下跌,那么银行就有可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
  “最近撤单的客户很多。部分银行已经暂停了转按揭业务,准备贷款购买二房的人也都等待银行可能实施更低的贷款利率。”胜士投资管理咨询公司业务员小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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