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包装 国外咋管]德国:生产者有回收责任
    2007-09-25    吕鸿    来源:《人民日报》2007-09-25 10版
    德国人常常互赠小礼物,通常都会用精美的包装纸简单包好。如果收到的礼物暂时不用,便不损坏包装,以便来日转赠他人。在记者的印象中,注重实效、不喜欢铺张浪费的德国人没有“过度包装”的问题,他们的包装习惯与环保理念紧密相联。
    1991年6月,德国颁布了《避免和利用包装废弃物法》,其宗旨是“避免或减少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原则是“生产者责任原则”,也就是说,生产者负责承担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根据第十二条款规定,要尽可能限制包装的数量和体积,适合被包装产品的必要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目前已经四度修改的包装法推动德国在包装废弃物管理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系统。1993年,依据德国的包装法,欧盟也制定了欧盟的包装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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