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革首战收官 第二阶段方案已提交
    2007-08-16    谢晓冬    来源:上海证券报

  8月10日,随着中国最后一家农信社省级联社——海南省农信社联的社挂牌成立,中国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宣布,自2003年始的农信社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已宣告基本完成,并透露将总结前期经验,改革完善现有意见办法,稳步推进省联社股份制改革,力争5到10年间把农信社分期分批办成现代金融企业。

股份制方向与三大重点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经历过几轮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农信社下一步改革的具体思路目前已被包含在一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的书面意见中,并呈至相关部门。据悉,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依然是未来深化改革的三大重点,而为改革农信社省级联社,有关方面则提出了五类模式以供各地备选。
  数据显示,启动改革以来,中国农村信用社的整体水平提升了很大幅度。截至2007年6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四级分类口径下不良率9.6%,比改革前降低了27.3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24%,比改革前提高了20.69个百分点。历年亏损挂账586亿元,比改革前减少了722亿元,降幅55.6%,资产质量明显好转。
  尽管如此,农信社改革由于包袱重、问题多。知情人士介绍,农信社下一步改革的三大重点是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而前两者又是近期面临的难点。
  据悉,提交的意见专题组再次强调了稳定县域法人的基本原则,并强调省政府和省联社的职能分别为宏观指导、风险处置和服务协调。此外,专题组认为需按“股份制”方向,将现在农信社系统里所普遍存在的“资格股”、 “投资股”对应改造成股份制下的 “优先股”和“普通股”,并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资格股。

五类模式

  “现在省里的意思是想能够并成一个统一的银行,我们也不反对,但我们要看股份怎么折算。”一位地级市农信社联社的负责人向记者称。2003年农信社改革启动后,在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各地兴起的由省联社组成统一法人的大银行倾向正在引起监管层的忧虑:因为在中国真正需要的是以县域为经营半径的中小银行。
  据悉,对此,专题组提出了“因地制宜、多种模式”的改革思路,并提供了5类模式以供各地备选,其分别是:联合服务公司模式、联合银行模式、金融持股公司模式、统一法人模式和省联社模式。
  其中联合服务公司由农信社县(市)法人机构自下而上入股组成,实行两级法人制,该公司不能从事存贷款业务,主要承担规则制定、业务指导、清算结算、人员培训等功能。
  联合银行模式,则主要适用于城乡二元结构明显,辖区内农信社发展水平比较大的省份。联合银行持有限银行牌照,除不得为公众提供个人金融服务外,可吸收对公存款,对股东提供资金批发和公共产品服务。
  知情人士介绍,对于城乡一体化高,管理半径小且经营良好的省份,专题组建议还可考虑以省(区、市)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的农村银行机构,即统一法人模式。如上海、北京、深圳等地。
  “再有就是金融持股公司,这适用于所有省份。”上述人士介绍,在该种模式下,通过引进各类合格企业,重新发起组建省级农村金融持股公司。
  最后一种模式即目前的省联社模式。据悉,专题组建议那些经济欠发达、县法人机构治理不完善,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低的省份继续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该模式。
  据悉,专题组认为在下一阶段改革中,中央和地方在各地农信社满足相应机制转换要求前提下,给予政策扶持仍属必要。
  知情人士透露,专题组为此提供了两套方案以供中央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时参考。一是以2006年末农信社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为基数,并考虑非信贷资产损失和历年挂账亏损因素,按全额预计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据测算,该补偿规模将达2000亿元以上。
  第二种方案可考虑以2002年末未获得资金支持的隐性不良贷款,加上2002年末至2006年末期间发放农业贷款的损失给予全额补偿。规模大概计1500亿。

  相关稿件
· 农信社管理新框架全面建立 2007-08-14
· “红头文件”为农信社揽储惹争议 2007-08-02
· 湖南省湘潭县农信社创办联户担保贷款业务 2007-06-20
· 泛珠三角九省区农信社构建统一交易平台 2007-06-11
· 全国农信系统首家网上银行18日上线启动 2007-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