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进一步探索建立 金融业应对巨灾长效机制
    2010-05-13    作者:苗燕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两周年之际,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四川成都联合召开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会上指出,目前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还处在关键阶段,金融支持灾后重建重在因地制宜,在保持政策必要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加注重提高灾区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金融业应对巨灾长效机制。
    刘士余指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灾后重建贷款的贷后风险管理,保持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可持续;必须加强灾区金融生态与社会信用建设,注重加强诚信意识与法律意识宣传;必须全力以赴支持灾区金融机构自身重建,重点是农村信用社和地方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重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有机协调配合,注重加强调整信贷结构,支持灾区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灾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外,刘士余强调,在灾后重建主体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的地区,支持灾后重建的金融服务要有序实现“四个转变”。一是金融支持的重点要从重在保障生活和生产恢复,逐步实现向支持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和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二是金融制度管理要从强调效率优先,逐步实现向提高金融服务品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转变,着力恢复灾区正常的金融生态。三是金融业务管理要从集中做好传统的“存、贷、汇”服务,逐步实现向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转变,为灾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四是金融管理的理念要从政府、政策主导,逐步实现向更多的依靠市场机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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