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宁:不能因“地王”频现否定招拍挂制度
    2010-03-23    作者:张牡霞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央企“地王”频现将央企和国资委推到了风口浪尖。面对央企“地王”推高房价的指责,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1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会间隙表示,房价是由房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所决定的,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必须平衡供需,同时也不能因为“地王”频现就否定招拍挂制度。
    “如果我们把总量调控好了,有效地抑制住投资性需求并适度加大供地量,如果我们通过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有效地实现了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国务院确立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目标肯定能够实现。”邵宁指出。
    邵宁认为,房价是由房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所决定的。如果房市供给不足,比如土地供应不足,或者房市需求过旺,大量的投资性需求被刺激出来,则房价必然上涨。反之,如果房市供给充足,需求正常,尤其是不出现过大的投资性需求,房价必然能够得到控制。
    因此,邵宁建议,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必须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入手,一方面增加供给,主要是供地;另一方面抑制投资性需求的出现,如一些专家提出的征收物业税等办法,使社会需求正常增长。“这样双管齐下,必然会有明显的效果。”邵宁表示。
    土地招拍挂制度也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价上涨而被诟病。对此,邵宁指出,招拍挂制度必然产生“地王”。但与以前的协议转让相比,招拍挂制度是透明的、阳光的、竞争性的,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和出现腐败,“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地王’,就把这一好制度放弃掉。”
    也有舆论认为,“地王”频现是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所致。邵宁指出,“地王”现象的直接受益者是地方政府,因为竞拍的方式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但这种情况实际上并不是坏事,关键是这笔收入的使用方向。
    邵宁认为,随着社会收入分配出现了分化,我国的房地产业也必须针对不同社会阶层,提供有区别的产品。“给有钱人提供的房产,政府不必去严控价格,让市场供求去决定,盈亏风险自有开发商承担。‘地王’基础上的房产应该属于这一范畴。”邵宁说。
    但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必须要控制价格,邵宁指出,专家们建议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不仅政府要有补贴,还要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总的来说,邵宁认为,应该坚持招拍挂制度,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收入。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把这种收入的相当部分转移到为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上去,实现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
    邵宁指出,当我们深入分析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并对症下药地采取措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开发商在房价等问题上的影响其实是非常有限的。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高度竞争性的,开发商是在特定宏观背景下、特定政策框架内正常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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