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土地财政不可全怪地方
    2010-03-18    作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土地财政”一直被看作高房价的“元凶”,但在昨日召开的地方财政改革论坛上,就有专家表示,一味指责地方政府卖地“生钱”,有失公允。
  毫无疑问,土地财政是错误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认为,一个政府聚集公共资源,并投入于公共物品,最好取自税收,因为税收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方式。政府如果以出售土地筹集财政资源,就可能超越公正的立场。
  有政协委员强烈要求中央直接管土地的招拍挂,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认为,这一提法不可能实现。“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政府是必须分层的,在中国是不可能想象由中央政府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去管理。”
  “在财政改革上,我主张通过扁平化解决分税制得不到贯彻的现实问题。”贾康认为,土地财政的真正根源还是因为制度缺失。现在恰恰是要探索怎样让省以下地方政府真正进入分税制状态,从而消除目前的一些弊病。
  贾康指出,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跟制度没有配套到位有关,土地财政便是典型的例子。从国际经验对比来看,实施分税制的地方政府,其主要支柱财源也是不动产,但却有规范的房地产税,即物业税。“如果把这个制度推出去,地方政府有了稳定的支柱财源,就会专心致志地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改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才能在这个过程中更好地转变职能。”
  贾康认为,有了不动产保有环境的税负,房价的表现一定会更沉稳,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也一定会更健康,特别是在扁平化以后,可以找到相对清晰的地方财政体系,即在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源是它的支柱财源。同时,接下来可能还要更多地依靠资源税。他认为,这种制度建设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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