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互相参股提速金融混业
银行入股或挤压小险企生存空间
    2009-12-01    作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相比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姗姗来迟,保险公司参股银行早就动作频频。近日,民生银行H股发行,人保、泰康、太保、平安等四大险企掷4亿美元进行申购;在近期拟上市公司杭州银行新一轮增资扩股中,也闪现着人保集团、中国人寿和人保财险的身影。
  11月26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使得银行与保险之间的深层合作更趋明朗化,也明显反映出监管部门鼓励融合的意图,未来双方的合作将呈加速态势。对于银行入股保险,银行摩拳擦掌,而保险公司则是有喜有忧。

  中小险企生存堪忧

  此前,交通银行已获准从中国人寿接手中保康联人寿51%的股权,中国银行也已获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银保险参股恒安标准人寿。除此之外,建设银行拟参股幸福人寿、北京银行拟参股首创安泰人寿等计划也一直颇受外界关注。
  对于有关建设银行入股的情况,幸福人寿公司相关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新的动向,但其坦言,这一类型的合作“当然是好事”。
  借助银行的资金和网络实力来发展保险业务,对于能够参与到试点中的保险公司而言,这或许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交易,但在记者的采访中,也有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未来的融合是一种趋势,但银行却是在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同时,这种融合会对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造成威胁,尤其是现有保险公司的银代渠道业务会受到一定影响。“客观上说,这对中小保险公司不是利好,最大的可能就是被银行收购。现在‘国进民退’在金融行业非常明显。”国内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高层显得忧心忡忡。他认为,中小保险公司需要尽快做大,才能适应当前环境的变化,因为压力已越来越大。“应该给保险行业一定的保护期限,尤其是寿险公司的发展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在其看来,银行参股保险,结果多是收购、兼并。

  保险投资力度加大

  早在2006年,保险公司参股银行已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当年9月,保监会曾出台《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随后,中国人寿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
  而随着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渐放宽,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已明显加大。“保险公司对银行显得很积极,想投资银行的愿望一直都很强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由于之前在银行代理渠道上,利润绝大部分被银行获得,而保险的销售终端又很狭窄,在营业网点上远逊于银行,因此,利润水平很难保证,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股权合作使银行能与其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或者保险公司控股则更为理想。
  前述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保险公司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目前,仅有一些大型保险公司能够出手去参股银行,而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只能是望洋兴叹。

  防范风险不容忽视

  “无论是银行入股保险,还是保险入股银行,两者的风险差不太多。”王国军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在国内,银行和保险的退出机制几乎没有,因此,在国内投资基本都是比较安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银保互相入股,会引起风险在整个金融业间传递和扩散,使总体风险加大。但如果控制得好,将会提升整个金融业的效率,让消费者获得比较全面的一站式服务,从而降低成本。他认为,在双方之间的这种内部融合下,保险公司可以借用银行的网点,银行也可以借用保险公司的产品来提升中间业务的收入。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他们所担保的客户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银行股东发行的次级债券,购买其他证券不得超过10%的上限。
  对此,王国军分析指出:“提出这个规定是有道理的,因为并没有在文件中控制股权的总量,而是通过控制渠道来控制总量,因为在控制渠道的同时,更容易控制风险。这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规定是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
  “很明显,监管部门是在鼓励双方的融合,这也是符合国际潮流的。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要成长起来,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要这样去做,但前提是要有一些文件来化解风险,使双方之间的合作更有效率、更稳定。”王国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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