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个体拟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
    2009-05-05        来源:国际金融报

  国家统计局正在酝酿的一项改革,有可能令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更接近真实水平。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有关人士透露,鉴于现行的平均工资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国家统计局拟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范围。
  一段时间以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不断受到公众质疑。近日公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达7399元,更被舆论认为与民众真实感受相去甚远。上述统计局人士介绍,目前的官方统计沿用以往计划经济的思路,只统计了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等经济体,并未将地位日益重要的新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而这些未纳入统计的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就业,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无法忽略不计。
  在统计专家看来,统计覆盖面过窄,是现行平均工资统计制度最大的弊端。一般而言,私营企业的工资标准较平均水平低。这就意味着普通私营企业的职工需要按照一个相对较高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事实上,要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范围,并非易事。据悉,国家统计局两年前即启动改革,在全国各地开展了私营企业的工资统计试点,但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私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不尽规范,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财务人员,更谈不上定期上报财务统计数据;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存活变动大,严重影响了调查的准确度和效率。目前,国家统计局仍在调整相关制度,并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统计范围之外,公众与政府部门在工资统计口径上的理解也存有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平均工资和收入两个概念容易混淆。目前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平均工资即为工资总额除以单位的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因而,老百姓拿到手上的实际收入,往往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低。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关于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国家统计局另有统计,平均工资统计与收入统计承担了不同的功能,不宜混淆。
  此外,有建议认为中国应建立分岗位的薪酬统计调查制度。但该人士分析,要在中国实行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仍有一定难度。当前,中国的工资统计是按单位进行的。如果要分行业、分岗位单独统计,则需要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员工的工资明细,企业往往不愿提供详情;而此项统计的复杂程度,也为统计部门带来技术上的困难。(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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