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张裕澄清:产品涉亚硝酸钠传闻不实
    2008-09-24    作者:王锦 邹宁 丁冰    来源:中国证券报
  针对产品可能含有致癌物质亚硝酸钠的传闻,贵州茅台(000540)、张裕(000869、200869)同时发布澄清公告,称传闻不实,公司产品完全不存在含有亚硝酸钠的情况。
  8月23日,有网站称,“据传闻,继蒙牛、伊利、光明液态奶被查出含三聚氰胺后,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又抽查酒类产品,在贵州茅台、山东张裕,中粮长城和青岛啤酒中发现了致癌物质亚硝酸钠。”
  当日,青岛啤酒(600600)、张裕A均以跌停报收,贵州茅台收盘跌幅达9.43%;同时,酿酒板块全线下跌,大部分白酒类公司均跌停。
  贵州茅台公告称,根据公司获悉该等报道之后立刻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贵州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所进行的沟通,公司产品完全不存在个别媒体报道的上述情况;个别媒体在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根据传闻发表不实报道,严重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损害公司声誉,并且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请相关媒体不要再发布或者转载该等不实报道。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裕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所有产品在产销过程中,不可能产生或添加亚硝酸钠,更不可能含有亚硝酸钠;国家质监总局日前未对公司产品进行抽查。
  此外,中粮长城公关部高级主管邹蔚表示,“因在外地出差,对此传闻并不知情,需要和总部了解核实,但这个事情肯定是没有的。”
  而青岛啤酒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我们是负责任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
  据了解,亚硝酸钠是亚硝酸盐类的一种,其水溶液呈碱性,对部分物质有微弱的腐蚀性,少量食用对人体无害,大量食用会引起中毒。由于亚硝酸钠具有抑制氧化和抑制细菌繁殖等作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中允许将其作为食品防腐剂,在肉制品、酱腌菜等多种食品中按限量使用,最大添加量为0.15g/kg。
  截至昨晚发稿时,记者未能就此事联系到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员,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也并未上挂有关此事的文章,刚开通的食品安全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始终处于忙线状态。
  此外,记者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白酒行业协会秘书长等将于今日上午约见新华社就此事做出相关说明;同时,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全国酒类企业的抽查和普查工作也将于近期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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