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炒新:行政为标法治为本
    2014-01-07    朱邦凌    来源:

    为了防控炒新,沪深交易所对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等相关交易机制做了调整。交易机制的调整会对抑制炒新起到一定作用,可以理解为过渡期的临时安排和一项临时行政措施,这其实是为解决问题争取时间。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尽快由行政性的防控炒新过渡为制度性的法治市场。

    从ipo新规看,新股发行端“三高”现象有望得到抑制,但也为新股上市初期的炒作提供了条件。成熟市场的新股首日涨幅平均在15%左右,新兴市场的新股首日涨幅平均在50%以上。A股作为新兴市场,新股炒作更是由来已久。

    在2009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前,由于实行行政指导定价,发行市盈率有20倍的硬性规定,所以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奇高。2007年市场处于高点时,新股首日加权平均涨幅达到了102.53%;2008年市场回调期间,新股首日加权平均涨幅也有58.21%。但2009年新股发行市场化后,新股询价定价环节市场化,导致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大幅走高,“三高”现象出现。而新股上市首日,在已经偏高的发行价之上再次进行炒作,迅速套牢二级市场投资者,新股恶炒逐渐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统计显示,2009年共有71只新股上市,参考首发价格和首日收盘价,按照首日上市股份数量计算,流通股份认购资金合计917.75亿元,首日收盘市值为1414.31亿元,首日加权平均涨幅为54.11%。

    近几年,A股新股首日平均涨幅大幅降低,甚至某些时段出现破发潮。2010年上市的349只新股首日平均涨幅41.9%,2011年上市的282只新股首日平均涨幅降为21.08%,2012年首发上市的155只新股首日平均涨幅26.55%。

    可以看出,所谓炒新主要表现为四个特点,一是非理性即新股溢价,只要是新股,一般就比二级市场的存量股有一定溢价;二是情绪化,新股首日涨幅与二级市场表现密切相关,市场上涨时大幅走高,反之出现破发潮;三是游资化,新股首日一般都有游资甚至机构在幕后推波助澜,并非全怪散户投资者热衷炒新;四是危害性,深交所大量实证数据测算表明,中小投资者是炒新行为中最主要的利益受损方,以博彩心态参与炒新,绝大部分会被套牢,其中保证金在1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高达60.75%。

    此次IPO改革对炒新的遏制措施进一步升级。不过,由于首日较低的涨幅限制,炒新很可能由过去的“急火红烧”转为“文火慢炖”,最终在跟风中受损的还是散户。

    实际上,炒做新股和题材炒作是一体两面,是投机思维分别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的不同表现形式。炒新、炒小、炒差,都是由于a股资金推动的本质,都是击鼓传花的游戏。在流动性行情主导下,二级市场上就表现为题材股的炒作,创造题材,编造故事,击鼓传花,零和博弈;在一级市场上就表现为新股发行定价和上市的大幅溢价,游资与散户投资者共同参与恶炒新股。两个市场的扭曲,造就了A股错误的定价和估值体系,市场配置资金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也造成市场的非理性现象,整个股市风险偏好非常高。

    近几年,管理层不断出台行政措施,从首日价格形成机制到严格监控,从停牌机制到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从对违规的新股异常交易监管到券商考核,各个方面都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这些临时性的行政措施,随意性较强,作用也大打折扣,并且容易造成市场低效,资本市场运作效率降低。其实,炒新者有他们自己的逻辑。在目前的股市,大部分投资者都是通过价差来赚取利润,不炒就出不了价差,其实是市场规则缺位下的无奈之举。

    正如我们上面指出的,炒新与题材股炒作一样,都是股市基础制度不健全、价值投资理念缺位下的产物。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炒新、打击题材股炒作,还得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法治资本市场。

    市场经济是人类创造的最有效的组织生产和安排分配的方式。但自由市场经济在当下中国遭遇的困境充分说明,没有一系列良好的制度安排作为其基础设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就是不可想象的。法治则是支撑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是最具竞争、最具敏感性的市场。所谓敏感,就是表现在对规则的敏感,资本市场规则越健全,市场越稳定越有序;规则一旦缺失,哪怕是轻微的缺失都会对市场产生动荡。

    监管层正在向这一目标努力,不久前肖钢在《法制强则市场兴》中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和名利场,因而必须是法治市场,要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要建设一个相对科学完备的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

    从根本上遏制新股和题材股的非理性炒作,有待于法治市场的建立。法治市场的形成,就是价值投资理念树立的过程,也是新股非理性炒作的终结之时。目前的行政性色彩浓厚的新股监管措施,需要尽快过渡为制度性的法治市场和更加高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相关稿件
· 投资者打新别炒新 2013-12-18
· 打击炒新 监管还要花更大工夫 2013-12-16
· 遏制炒新:把治理重点转到二级市场上 2013-07-01
· 以发行制度改革探索根治暴炒新股顽症 2013-04-02
· 炒新之忧何时能解 201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