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经济须一视同仁
    2010-07-28    作者:尹卫国    来源:新京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细化落实“新36条”的40项工作任务,由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办。(据《中国青年报》)

  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全国工商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民营企业69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70%,当年提供新就业岗位600多万个,接纳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可见无论是纳税还是吸纳就业,民营企业都堪称功臣,但长期以来这个大功臣却受到不公正待遇,表现为投资渠道狭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尤其是受到垄断行业的排斥。
  “新36条”出台,理论上讲为民资挺进垄断领域打开了制度与政策大门。但是有了好政策并非就一马平川,没有阻力,少数垄断企业为了独食“肥肉”,少不了或“明枪”或“暗箭”地阻击民企入门,这并非没有先例,如前几年国务院也曾颁布过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36条”,但由于执行不力,并未得到有效落实。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新36条”,两大问题亟待破解。首先,要尽快落实民企与国企相同的政策待遇;其次要放宽垄断市场准入条件,尤其是资金规模准入门槛要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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