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上调出口退税率能挽救出口吗?
    2009-06-10    邱林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从今年6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出口产品的退税率。这是我国今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第7次上调。根据公告,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等。(6月10日新华网)
    过去10个月里,我国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调整之频繁,较为少见。究其原因,是5月以来,商务部频频收到来自出口大省和各商会协会的上书,建议再一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中涉及纺织、机电、玩具和钢铁等领域。现在看来,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现在压力都非常大。根据现在的出口退税制度,退返企业的出口税,其中92.5%由国家财政承担,剩下的7.5%由地方财政承担。
  然而,尽管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但并未扭转出口下滑,反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由于前几次出口退税率的提高,让政府承担的出口退税额显著增长。今年一季度,出口总额下降近两成,出口退税额同比却增长了29.7%,占同期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3%。进入4月,全国实际办理的出口退税环比下降了9.3%,同比增幅降到了11.9%。这反映出出口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通过此次上调退税率,我国综合退税率已上升至13.5%,其中1000多种产品已“触顶”达到17%,距此前坊间热议的“出口全额退税”更近了一步。应当说,在当前外需市场下降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出口依赖型经济不可能支撑太久,靠上调出口退税率可能是治标不治本。更何况,出口退税率上调后,外国采购商必然相应降低产品报价,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家补贴外商,出口企业的收益反而会小于外商采购商。
  第一纺织网总编汪前进认为,从长远看,出口退税率的适当上调虽然对减轻国内就业压力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对于出口企业的实际影响不大。一方面,造成出口下降的根本原因是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包括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在内的成本上涨带来的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出口企业在议价能力上不占优势,退税率上调的优惠并不能完全被国内企业所享受。
  因此,对于再一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效果的预期不宜过高。实际上,提高出口退税率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付诸实施,有可能引发新的国际贸易争端。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情况下,出台外贸政策尤其要谨慎和小心,因为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促进出口的一些政策很容易引发来自欧美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如果我国的贸易伙伴普遍有借类似由头挑起恶性循环式“财税倾销”的倾向,那么频繁上调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来说可能得不偿失。
  换一个角度看,由于全球经济下滑、需求锐减的状况一时还看不到改善,出口企业希望在短时间内,外需迅速回暖是不现实的。例如,在此次出口钢铁型材退税中,对出口下滑最为严重的品种,即热轧板卷和中厚板卷进行了调整,统一由原来零退税调整至9%。这种调整无疑对钢材出口将起到促进作用,不过,由于目前北美、欧盟等地区部分制造业的开工率还不到60%,因而对钢材需求并不高。
  当然,对出口企业来说,遇到困难时候希望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出口企业也不应把希望都完全寄托在上调出口退税上。当前,优化企业的结构,提升企业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创新能力,仍然是必须苦练的“内功”和必须坚持的追求,也唯有如此,我国出口企业才能在国际需求低迷的冬天里,看到远方的春天。
  总之,频繁上调出口退税率对挽救出口下滑的作用是有限的。政府出口贸易政策调整的最好办法,就是要保持稳定的政策环境,让市场规律发生作用,让低效益的企业死掉,高效益的企业在竞争中胜出。市场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企业有什么样的市场竞争力,就生产出什么样的产品。换句话说,如果低端产品无法出口,就应该放弃,没必要调高这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只会让一些企业死守在低端产品上而不愿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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