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流通成本也是刺激消费关键
    2008-12-26    王海涛    来源:新京报

  刺激内需已是当前经济领域的第一热点。如何刺激内需?2006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埃德蒙·菲尔普斯给中国提了一个建议:政府奖励消费者(《新京报》12月24日B12版)。这种建议固然会让消费者高兴,但在商业企业早就用惯了返券促销手段的中国来讲,这种手段的作用,并不值得乐观。

  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非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增加消费者的收入,二是降低企业负担,从另一角度返还消费者以更大实惠,提振消费信心。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若干举措,就是在往这两方面努力。
  降低企业的负担,减税当然是关键的,无需论证。事实上,生产企业在流通领域的负担,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可能更直接一些。市场经济的效率与交易成本密切相关。内需不振,除了消费者钱包不够鼓外,交易成本包括与消费价格密切相关的流通成本太高有关。
  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无视国内庞大的市场,而要削尖脑袋搞出口呢?一些民营企业的负责人解释说,搞出口,会有相关部门主动为你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打通“关卡”;相反,搞“内销”,相关部门的态度就大不一样了,有形无形的“关卡”反过来要企业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成本自然就高了。成本高了,企业就在消费者身上打主意。价格高,消费者不买账,企业就想办法“偷工减料”,在生产环节减少成本,最终是恶性循环。
  国务院此次部署的“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措施,应该成为降低企业流通成本的一个契机。这些措施其中的一条颇引人关注,“支持大型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增强经营优势,降低成本,让利于消费者,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这对于流通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反而可能加重企业的负担。以家电流通领域为例,流通企业不可谓不强,但是这种强大,反过来成为销售终端倒逼生产企业的优势,对生产企业提出压低进价、延长账期等不当要求,反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流通成本。因此在扶持流通企业的同时,还需从制度上防范流通企业“欺压”生产企业情况发生。
  如果相关部门像对待出口企业那样对待“内销企业”,如果流通企业对生产企业的“盘剥”得以有效制约,生产企业的流通成本将会大大降低,企业的负担也会相应下降。这将为促进内需提供一个良好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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