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推保障住房激发社会的消费力
    2008-11-24    作者: 徐锋    来源:广州日报

  最近,随着全球“救市”行动升温,各地“稳定房地产市场”举措再次集中出台——11月24日起,北京将对不同区域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分别作出调整;珠海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暂停收取,“卖旧买新”者最多可返还1万元地方税费;南京也酝酿仿效上海做法,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征收年限由5年减为2年……

  短短百日,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口径出现近乎180度的戏剧性转变:上半年还在延续去年以来的“挤泡沫”政策;下半年随着各地楼市的秋意萧瑟,中央的态度逐渐发生微妙变化,对一些地方试探性的救市和托市举动表示默许;进入10月,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恐慌情绪蔓延,中央终于高调祭出房地产救市一揽子方案,并明确表示“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从中央的立场看,恐怕谁也不希望为期数年的“压房价”的努力付诸东流,但既然情势陡变,亦只能顺势而谋了。毕竟,对一国整体经济而言,房地产业与银行、土地、钢铁、水泥、建材、装修、家电等众多上下游产业有着密切关联,它的过度繁荣固然有损整体经济机体的均衡健康,但它的骤然萧条更会为整体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和拖累。有一组数字:1997年至2006年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幅超过20%,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总贡献率达到了1/5。“1/5”这一数字,一方面暴露了过去十多年中国房地产业的“高烧不退”,另一方面也给我们一个信号——在中国经济力争“保8”的巨大压力下,国家不会坐视房地产行业整体滑落低谷。房价要不要“挤泡沫”,当然要,但现在不是最佳时机,或者说,过去两年多来在楼市调控上的生涩和失误,已经让我们错过了最佳时机。
  中央和地方稳定楼市信念已定,但与此同时一个与此看似“抵牾”的政策动向最近却更显高调——中央4万亿刺激方案中,“保障性住房”成为重点之一;各地的扩需投资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样被放到重要位置。表面看来,大力增加低价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必然蚕食商品房的市场需求,从而拉低整体房价,增加市场观望气氛,让人气冷清的楼市雪上加霜。事实是否如此呢?一方面,据测算,未来三年的9000亿元住房保障投资可拉动4.5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和6.75万亿元的GDP(约占去年中国GDP的1/4),可见,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由此可见,大量投资保障性住房,在全球金融危机深化的眼下,其实是一种次优选择。本来,从宏观经济角度,目前最理想的结果是,一方面用保障性住房大庇天下“寒士”,另一方面商品房价格则企稳。但若尊重现实,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寒冬”里,在尽量避免商品房价格跌得太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以保障性住房来“换得”居民的其他消费,也是理性、精准的决策。不过,如何让上述两个目标同时变为现实,对宏观调控者的“平衡术”以及弹钢琴的技巧均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相关稿件
· [改革开放30年]住房改革开启中国人居新时代 2008-11-21
· 广东省未来三年每年投60亿元建保障性住房 2008-11-21
· 天津市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增加25% 2008-11-21
· 北京四季度将落实3万户保障住房配售计划 2008-11-21
· 沪普通住房成交比例上升明显 200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