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要触及根本
    2007-12-28    作者:林大手    来源:大河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25日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

    有钱才能做事,对一个人来说正确,对一个政府亦然。但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是钱少事多。而地方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导致最直接的后果是“土地财政”。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公债,没有举债权,没有税收立法权,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只有在土地上打主意,土地出让金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税费就成了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土地财政”尽管缓解了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但也带来和隐藏了严重的后果。比如,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房价高企不下的问题,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而由于“土地财政”没有纳入政府预算,缺少监管也给地方当权者滥用权力提供了机会。此外,因“土地财政”导致潜在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投资过热、社会风险等都不容忽视。
  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上不理智,甚至违法违规,必须从深层次分析,而针对土地出让金问题,国务院2006年9月5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也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更多用在基建及廉租房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这尽管有利于遏制“土地财政”,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的体制弊病。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健全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则有望彻底解决“土地财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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