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天全年计息”理应改正
    2007-08-07    龚明俊    来源:东南早报

  轰动全国的北京储户状告工商银行少算利息一事,虽然终审败诉,但质疑银行“每月31日不计利息”的行动对当事银行触动很大。工行日前积极回应法院给出的“应尽到公示义务”司法建议,明确作出“计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的决定,全面结束延续了41年的“360天全年计息”方式。(《东南早报》昨日A2版报道)

  无论银行如何计算,也不该将一年变成360天,既不符合生活习惯,也不符合精确性要求。这个维持了41年的“行规”是实实在在的“霸王条款”。一个储户或许只有几元钱到几百元钱不等,可全国的储户加起来,其数字是何其庞大。可见银行于浑水之中摸到的不是一条“小鱼”,而是一条“大鱼”,所以说它是“混账行规”。
  工行率先破除“霸王行规”,看似主动,实则很被动。因为如果不是北京储户的义举,不是工行顾及社会形象,没有竞争大环境作为背景,工行还会继续“霸王”下去,坚冰不会因为一个储户一场官司被打破,“账”还会“混”下去。不是还有多家银行的活期储蓄仍然按360天计息吗?但从少数银行的“觉悟”可以预见,“多数银行”终将跟进,结束“混账”为期不远。
  在日益完善的竞争机制制约下,“霸王条款”不是铁板一块,其实是纸老虎,经不起打。事实还证明,那些还想在“混账行规”中“摸鱼”、漠视公众利益的机构,不但会丧失部分竞争力,还会有持久的隐患,比如公信力和发展潜力将受到损害。所以,“混账行规”何时终结,不只是公众的呼声,也是敲给“霸王”听的警钟。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