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计息霸王条款应该集体废除
    2007-08-07    蒋烨    来源:珠江晚报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活期存款的计息方式已自今年1月20日起进行了调整,工行将按存款人在银行存款的实际天数支付利息,而此前,工行一直沿用全年360天,无论大月、小月每月按30天计息的方式。但目前仍有中行、建行、招行等银行的活期储蓄按360天计算利息。(见昨日《新京报》)

  活期存款不按实际天数计息,一直是中国银行业霸王习气最直观的体现。
  无论是之前各家银行理直气壮地按每月30天支付利息,还是到少数银行在舆论重压下作出调整,都体现出了极强的随意性——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现在一些银行在压力下开始按实际天数支付利息,但难保哪一天风头过去了,他们又开始按每月30天计息了。不明不白得来的权利,往往也最容易失去。
  一个明摆着的怪事是:之前媒体炮轰银行“每月30天计息”的行规之时,银监会等监管机构保持了沉默,他们没有出面废除银行业的这个霸王条款;现在,已经陆续有银行在压力之下开始按实际天数计息了,银监会等监管机构也没能站出来告诉大家这是应该成为银行存款计息准则的。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如果说工行按实际天数计息能够很快影响其他银行并且成为计息准则,那我是很难乐观起来的。
  都说中国的银行业霸王习气十足,这里面固然有垄断地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性影响,但监管者对银行业过于宽松的监管,恐怕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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