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背后昭示的不公
    2007-04-04    朽木    来源:人民网
    近日,由广州的广钢、广州造船厂、广州铁路集团、广州铁路事业发展公司等多家企业获准的“单位自建房”启动,引发了一场“高招昏招”、“是耶非耶”的大争论。不仅在广州争,几乎全国的眼睛都盯着这场争论。因为,房子问题,从来是国人关注的热点。
    单位自建房有好处,自不必说。起码,它会有效解决相关单位职工住房难问题;又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住房难问题。对这一点,即便是反对者,也都持肯定态度。
    人们的焦点集中于:这种做法会带来新的社会不公。道理很明显:凡能够自建房的,都是老国企、大国企等大单位。只有这样的“大单位”,手里才会有闲置的、富余的土地。问题在于,这些土地,都是计划经济时代无偿划拨的,而非市场交易的结果。即,一些搞“自建房”的国企,都掌握这零成本的国拨土地资源。现在,他们要变无为有了。这自然产生一个问题:这自建房的成本如何计算?更严重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这自建房是不是借口民生而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而其不公十分明显。你有地,你就可以“造”;而大量的手头没地的单位就只能“望地兴叹”!这不又是变相的铁饭碗、大锅饭吗?而在如今的市场经济社会,这么去做,显然有失社会公平之义。如果都这样,还不乱套?!
    不公还有一层意义,这,就直指这些年老百姓切齿痛恨的垄断行业了。计划经济下分工形成的老单位手中有地,就可以自建房低价卖给本单位职工,这就像极了一些垄断行业垄断单位,哪怕是门卫,也比社会上一些单位的骨干拿得都多!这种腐败,占用着国家资源、国有资产,但是,年复一年,就一天天地被有关行业有关单位在私分国有资产!不知这个问题为什么总是不能引起高度重视?不知这个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这,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
    还有就是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国家资源任意挥霍,最典型的是挥霍国土资源,即土地。这些年,多少官员在卖地、租地?他们凭什么将国家资产、国家资源炒来炒去?为什么他们想将土地卖给房地产商就卖给房地产商,想将土地整它一个“开发区”就能整出一个“开发区”,想将土地划拉去盖个“政府大楼”或“广场”就立马竖一“大楼”或“广场”?如此下去,还有什么社会公正、社会公平可言?
    这几年,党和政府十分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公平正义。但是,有不少大的方面仍旧萧规曹随,按老黄历办事。这里,有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的缘故,也有官员不作为的因素,还有一些则是当官的一己之私作祟、权钱交易作祟的问题!因此,我们说,如今,是认真对待社会不公问题的时候了!
    单位自建房,可不可以?笔者认为,只要统筹考虑,出以公心,高度公平,是可行的。换言之,公平公正,是这场争论的核心所在。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