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晒工资”不如申报财产
    2007-03-26    作者:王毅    来源:齐鲁晚报
  3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40名市民代表应邀旁听了深圳市的两会。一位市民代表现场要求该市人大副主任、两院负责人“晒晒自己的工资”。深圳市人大副主任李华楠现场给予回应,称自己的月工资大概是一万元不到。他说,现在深圳公务员工资都是货币化,且公务员工资也是公开的,可以在相关部门查到。
  应该说,让公务员“晒工资”的提议非常有意义。在这一朴素的要求中,我们看到,公民的权利意识正在强化。既是“晒”,自然有彻底公开的含义,这本身就是期待公务员收入透明化、公开化的监督行为。
  当然,由于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的工资是否必须“晒”于阳光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这也决定了这几位深圳市民的建议虽然符合公众的愿望,但却未必能够实现。即使深圳官员表态说,公务员的工资是公开的,可以查到,但普通百姓怎么去查公务员的工资?这显然是一个问题。
  其实,相比于要求公务员“晒工资”的建议,笔者更欣赏深圳市民要求官员及其家属进行财产申报的建议。毕竟,相比于“晒工资”,财产申报更为严肃也更为制度化,而且也更能从制度上对官员的行为予以最大限度的约束。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由于官员的工资不透明,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才有可能出现深圳市民所说的“随便一个社区民警都有钱买几套住房,老百姓心里发毛”的现象。显然,对于这种现象,仅仅要求公务员象征性地“晒工资”难以真正起到作用。
  而财产申报,则是一项非常严格的财务制度,这种制度就是要将公务员的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并把监督变成一种常态。如果公务员的财产与实际收入严重不符,且又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那么,就可以视该公务员的财产有来历不明之嫌,据此顺藤摸瓜查下去,就能查出哪些收入是不正当的。这在有的国家早已成为现实。
  令人遗憾的是,虽然近几年在全国及各地两会上,经常有代表、委员提出官员财产申报的建议,但大多都是不了了之。期待有关方面对财产申报的态度,能与整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扼制少数官员的腐败行为,让政府有一个更为清廉的形象,这是党和政府的一再要求,也是百姓的共同呼声。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对官员进行约束,让他们的收入透明化,财产申报制度的确应该考虑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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